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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西南州3干部被双开 利用职务便利受贿

2015年12月04日 13:47 来源:多彩贵州网 参与互动 

  昨日,记者从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日前,黔西南州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李锦福,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仕刚,贵州顶效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原局长李斌3人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李锦福在任黔西南州兴义市公安局局长、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工程、拨付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情节严重,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

  杨仕刚在任黔西南州国土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财产事项;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及整治、矿产资源开发、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其中收受贿赂涉嫌犯罪。

  李斌在任顶效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原局长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安排单位财务人员违规收取服务对象现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工程和拨付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行贿;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黔西南州纪委常委会、州监察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并分别报中共黔西南州委和州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3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没收杨仕刚、李斌违纪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贵州都市报 孙英)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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