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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港人运输毒品在珠海被判死刑、死缓

2015年12月10日 20: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珠海12月10日电 (冒韪 陈彦儒)珠海市中级法院10日宣布,香港居民关某永、古某逸犯运输毒品罪,分别被判死刑、死缓。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关某永在“肥佬”(另案处理)的指使下,于2014年8月25日20时许从香港入境深圳,伙同被告人古某逸在次日2时许抵达珠海市恒X酒店。26日凌晨5时许,关某永让古某逸驾驶车辆,两人赶到新市花园X栋Y房,关某永进入房间搬出10箱白色泡沫箱,古某逸协助其将白色泡沫箱搬至车上。两人在米兰百货广场停车场附近被警方抓获,警员在车上的泡沫箱内查获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194.33千克。

  针对指控,两名被告均称,“并不知道运送的白色泡沫箱内藏有毒品。”

  珠海市中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8月24日上午,被告人关某永在香港接到“肥佬”电话,“肥佬”要求关某永从位于珠海市新市花园X栋Y房仓库里取一批冰毒交给一个内地人。次日,“肥佬”向关某永提供了仓库钥匙和联络人手机号。当晚关某永入境深圳后联系被告人古某逸,古某逸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帮忙。

  珠海中院认为,被告人关某永、古某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194.33千克,其行为均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且属运输毒品数量大,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于是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关某永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古某逸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关某永、古某逸当庭表示要上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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