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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景山私售液化气乱象:小面充当“送气站”

2015年12月14日 04:46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一辆隐藏在工厂内的货车上装载着大量液化气罐。京华时报记者周民摄

  一辆隐藏在工厂内的货车上装载着大量液化气罐。京华时报记者周民摄

附近居民带记者前往一处平房,中年女子承认可出售液化气罐。京华时报记者周民摄

  附近居民带记者前往一处平房,中年女子承认可出售液化气罐。京华时报记者周民摄

在衙门口村及周边记者发现大量送气小广告。京华时报记者杨凤临摄

衙门口周边私售液化气乱象调查

  在衙门口村及周边记者发现大量送气小广告。京华时报记者杨凤临摄

  来京务工的男子孙某私自购买液化气罐并灌气,其间引发火灾,将邻居家的一对姐弟烧伤。孙某最终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本报12月8日曾报道)。

  此案宣判后,记者对案发地进行回访时发现,孙某暂住的石景山区衙门口村及周边,送气的小广告随处可见,且均表示只能送货,不让上门。记者在村内探访期间,多次在路上看到载着液化气罐的面包车充当“流动液化气站”,来回在村内穿梭。

  在“当地人”的指引下,记者暗访多家店面,店外没有任何关于卖气的招牌,而液化气罐就藏在店内或隐蔽处。对方警惕性很高,且承认没有任何证件。

  探访

  租户

  已习惯购买“黑气”

  12月7日,孙某私灌液化气烧伤一对姐弟的案子宣判后,记者走访了孙某所租住的位于石景山区衙门口村附近的西五环旧货市场,那里主要销售二手家具以及家用电器。

  旧货市场的东北角,即石景山树仁小学的东边和南边,有几排低矮、破旧、拥挤的平房。很多平房门口堆放着杂物、煤炉以及液化气罐,周边环境脏乱差。

  据了解,这片平房区大概居住着50户、近200人,基本全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属于衙门口村。“代换各种家用、饭店、工地煤气,大中小瓶均有。”“随叫随到,价格优惠。”“北京国营燕山液化气配送站,专送煤气,保障质量。”平房区的墙壁上随处可见这样的小广告。

  中午12点左右,不少租户正在家中用液化气罐连着灶台烧火做饭。租户们均表示,不知道附近是否有正规的液化气站,如果需要用液化气,就会通过墙上小广告所留电话联系上门送气。

  “家里气用完了,打个电话就行了,一会儿就能送过来。”多名租户称,从这些人手中购买液化气不需提供任何证件,也从未向这些人索要过相关手续。“我们也不懂那么多,只要能用就行。”一名租户说。

  商贩

  露天使用液化气罐

  12月10日中午,记者又来到距西五环旧货市场近一公里的衙门口村。村内平房密集,店铺林立,门面房及流动摊贩众多。门面房内多是一些小餐馆和早点铺,很多小餐馆都存在着店外经营的现象。

  记者看到,很多小餐馆在门口摆放着灶台、炊具及液化气罐。这些液化气罐锈迹斑斑,连接液化气和灶台的管子上面积满了油垢,似乎很久都没有更换过。

  “液化气罐不放在灶台的旁边,那该放在哪里?没事的,我开店好多年了,也没出过事情。”面对记者的质疑,一家餐馆的工作人员漫不经心地回答,进出用餐的顾客似乎也不太在意这样的安全隐患。

  记者经走访发现,衙门口村的几乎所有小餐馆都使用罐装的液化气。多名商贩表示,平日购买液化气直接拨打送气广告上的电话就行。

  操作

  不让上门只能送货

  记者随机拨打一个“送气”小广告留下的手机号。一位自称姓王的男子表示,只能提供送气上门服务,“你要是罐里没气了,打个电话,我就上门送一罐新的”。

  王先生称,他可以提供5公斤、15公斤及50公斤3种灌装液化气,3种罐的押金分别是30元、100元和500元,价格分别是30元、90元和300元。王先生表示,其提供的液化气来源是燕山石化,“质量绝对保障,绝对是好气”。

  当记者提出是否可前往其办公点或库房查看气罐质量时,王先生提高警惕,称其库房在衙门口村附近,但拒绝透露详细地址。“你要是要气,直接给你送就行了。”

  随后,记者又先后拨打多个小广告上的电话,对方均表示,他们的液化气来自正规公司,除燕山石化外还有人称自己的液化气购自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对记者提出上门换气的要求,对方均称其办公点或库房在衙门口村附近,但只送气上门,拒绝在库房或办公点约见。

  目击

  小面充当“送气站”

  记者拨通一位早点铺老板提供的送气电话,并以要开店大量购气为由约在其库房见面,对方拒绝了。记者随后和对方约定在村内一家饭店门口查看液化气罐质量。

  12月10日下午4点,一名男子开着面包车赶到约见地点。他下车后拉开左侧车门,记者看到,车内座位已拆掉,平放着两个含气量50公斤的液化气罐,旁边还放有一台电子秤。

  这名男子介绍,他的气和气罐质量很好,气罐需付押金,每次换气只需支付300元左右的液化气费用即可。当记者询问其是否有相关许可证件时,王先生表示并无相关证件,“没事的,只要没被抓到就没问题”。

  记者在衙门口村暗访期间,一辆小面包车停在村东侧一家饭店门前,司机从车上卸下两个液化气罐,在饭店老板面前用电子秤称重达标后,将两个气罐搬到店内。随后司机从饭店拉回两个空液化气罐装车。

  记者上前询问价格,该司机称,他的气每斤3元钱,“你别看我的气比别家的贵,我的气质量最好”。饭店老板表示,他不需要每次都和小面包司机结账,“买几次后,我才统一结账”。

  暗访一

  一名中年妇女开门走出,当她听到记者称要购液化气时,摇了摇手说:“你找错了。”随后,记者跟随附近一名居民一起敲门询问。此时,中年妇女才推门走出,并询问购气用途……

  液化气罐藏在工厂院内

  记者在衙门口村调查期间,多名村民及部分送气工表示,不少送气的集中居住在距离衙门口村两站地外的3号桥附近。

  12月10日中午12点,记者前往石景山区3号桥公交站,附近居民称售卖液化气的商贩居住在桥北侧的平房区。记者在多名附近居民指引下,来到桥北一排平房前,居民们指认,其中一间平房居住着多年从事售卖液化气的一家人。

  记者多次敲门后,一名中年妇女开门走出。当她听到记者称要购液化气时,摇了摇手说:“你找错了,我们不卖,你问问别人吧。”随后,中年妇女关上大门。

  随后,记者跟随附近一名居民一起敲门询问。居民对中年妇女说:“找你的,买气的。”此时,中年妇女才推门走出,并询问购气用途。记者自称是开店的,用气量大,中年妇女闻听告知记者,价格需和老板商量。

  约10分钟后,一名自称张老板的男子来到平房,记者提出要大量购气并要查看气罐。张老板带着记者步行前往平房北侧的一处工厂院内。院内不时有汽车进出,在院西头的空地上停着一辆大货车,车身写有“危险货物”的字样。“我和工厂老板是熟人,把车停在这里没问题。”张老板称。

  张老板打开货车车门,记者看到车内放有八九个含气量50公斤的液化气罐,还有五六个含气量15公斤的液化气罐,张老板随后将车门关闭。张老板又带着记者来到另外一辆小面包车旁,打开车门,里面放着两个含气量50公斤的液化气罐及一台电子秤。“平时液化气罐储存在大车上,一般我都是用小面包车运送,偶尔会用大车运。”张老板称。

  备不明来历证照防检查

  张老板说,他售卖的液化气价格为2.8元每斤,液化气均从燕山石化购进。“我们有自己的渠道,购买的液化气多,价格便宜。”张老板称,他在北京多年,已经培养了不少老客户,现在老婆孩子都在北京,自己每月售液化气的收入在万元以上。

  据张老板介绍,在衙门口村附近,有很多人都在做售卖液化气的生意,自己来北京有10年时间,一直在这里做液化气买卖。张老板称,衙门口村不少饭店老板都是租房子经营,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大部分饭店或住户都从这些送气人手中购买液化气。这些做液化气生意的“老板”中,大部分没有资质,不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有不少“老板”还从特殊渠道购进外地的劣质液化气,并以更低的价格售卖。“有的‘老板’售价在2元多一点每斤,这绝对是劣质气。”

  张老板称自己是有资质的,随后他向记者出示了企业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记者发现,这些证件的注册公司名称均为“北京×燃气有限公司”,许可经营项目是“销售民用燃气”和“危险货物运输”。然而其经营地址在“北京市门头沟区三家店火车站东侧铁三局四处材料厂1号”,公司法人代表是周某某,非张先生本人。

  记者询问为何公司地址在门头沟、而张老板却在石景山经营时,张老板称证照并非其所有,复印件是从朋友那复印来使用的,“有检查的时候,出具这些证件就没有问题了”。

  据另外一名业内“老板”介绍,有不少老板手里有其他企业的相关手续和证照复印件,这些复印件不知从何处流出,都是商贩间互相买来的。“能偶尔应付下检查。但你手里没有原件,复印件的公司法人代表都不是你,地址也不对,一下就露馅了。”这位“老板”说,衙门口村附近暂住着大量外来务工人员,需要使用液化气罐烧火做饭,因此才有这么多送气“老板”有生意可做。“好多外地人都不知道在哪购气,我们又有自己的渠道,价格又便宜,好多人就直接从我们这里购买了,这样方便。”

  暗访二

  一家五金店的店门口及店内均没有标注销售液化气字样。当记者以村民的身份表示要购买液化气时,一名中年男子告诉记者,把空罐拿到店里来即可换走一满罐液化气……当记者追问一名店老板是否有资质时,对方称:“大家都没有,你买不买,不买算了。”

  多家五金店私售液化气

  一些居民向记者反映,有小商贩称可在村内的五金店或者村北的市场直接购买液化气。经一些小商贩指引,记者来到了一家五金店,该店店门口及店内均没有标注销售液化气字样,更没有相关液化气经营许可资格证。

  当记者以村民的身份表示要购买液化气时,一名中年男子告诉记者,把空罐拿到店里来即可换走一满罐液化气。“如果你的是新瓶子,不想换成旧的,也可以我们拿你的瓶子去现充,一个小时以内就可充回来。”

  “15公斤装的液化气有80元一罐的,也有100元一罐的,100元一罐的质量更好,更耐用。”该男子表示,自己的液化气均来自正规站点,可放心使用,至于具体来自哪家站点,该男子支支吾吾,不愿透露更多细节。

  另一家五金店的老板告诉记者:“鑫谷市场后面的那条街,全是卖液化气的。”记者来到鑫谷市场,在菜市场北面的两排平房内,有10余家五金店。店门口及店内均没有标注销售液化气等字样,也没有在明显位置摆放液化气罐,但是店老板均表示可售卖充满气的液化气罐,这些液化气罐分为含气量5公斤和15公斤的两种,液化气售价分别为30元和90元。如有液化气罐,可以直接交纳气钱更换新罐,如无液化气罐还需交纳气罐押金,两种气罐分别为50元和100元。

  称气从外地运来保安全

  一家五金店的女老板劝记者在其店里购买液化气,并表示仅有北京户口的本地居民才可以办理购气证,有资格去正规液化气站购气,而村里及周边多为外来务工人员,他们都是这样购买液化气的。

  “北京的液化气管理很严格,数量也有限,我们的气是从外地运来的,但肯定安全,这个你放心。”这位女老板说,此外拒绝透露更多信息。

  在另外一家五金店,记者提出想看一下液化气罐,老板将记者引到货架的尽头,打开货架下的一层塑料布,记者看到那里存放了8罐含气量15公斤的液化气罐及6罐含气量5公斤的液化气罐。

  当记者询问为何气罐存放在这里时,老板表示:“这都是偷着卖的。”当记者询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时,老板说:“大家都是这么卖的,没事。”当记者再次追问其是否有售卖液化气的资质时,对方称:“大家都没有,你买不买,不买算了。”

  追访

  买正规液化气需要持证

  12月11日下午,记者以市民身份来到位于张自忠地铁站附近的一家正规液化气供应站。

  据站内工作人员介绍,不管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若要办理购气卡,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签署《北京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合同》、交纳租罐押金或者购罐费用。每次购气时需携带购气卡,无购气卡则无资格购气。该站售气价格为5公斤重的液化气40元一罐、15公斤重的液化气105元一罐。

  该供应站也提供上门服务,但需要加收费用。2公里以内的,收费8元/瓶次,2公里至3公里的,收费10元/瓶次,超出3公里的,则在10元/瓶次的基础上,每公里加收3元/瓶次。如送气地址无电梯,则要加收每瓶每层1元的楼层费。

  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为了保证安全用气,该供应站提供的所有钢瓶上均焊有陶瓷条码。“购气时,工作人员会将陶瓷条码号登记在购气卡上,作为下次回收空瓶的依据。”

  “黑液化气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居民在购买液化气时,一定要先查看该企业是否依法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以及查看气瓶有无本市注册登记代码钢印。”该工作人员说。

  燕山石化称与“黑气”无关

  燕山石化负责宣传工作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燕山石化隶属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生产油品和化工产品。“号称从我们这里进气的液化气站点其实与燕山石化没有任何关系。这种通过小广告送气的大多是私人行为,是不正规的。”该工作人员称。

  据了解,由于黑液化气站不用纳税、不用检测费、不用租场地、不用计算企业的经营成本费,所以价格低廉。有的为了牟利,掺入二甲醚(为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接触热、火星、火焰或氧化剂易燃烧爆炸。接触空气或在光照条件下可生成具有潜在爆炸危险性的过氧化物。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甚至使用过期钢瓶和螺丝瓶子,从不进行检测,这都易造成液化气泄漏,引发爆炸事故。

  链接

  根据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颁发、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其中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要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等。符合这些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凭燃气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还明确提出,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建立气瓶档案管理制度,其中从事充装作业的企业还应当建立气瓶充装质量保证体系,并具有残液回收处置措施。

  此外,两条例均明确指出,燃气经营者不得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不得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不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不得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不得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或者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

  京华时报记者杨凤临常鑫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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