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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盗卖电缆废料获刑 犯职务侵占罪

2015年12月15日 13:33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8人盗卖电缆废料获刑

  (记者张淑玲)施工剩下的290米电缆废料,本应由公司回收,但在负责施工的公司副经理胡某授意下,王某等人将电缆废料卖掉,获利8.8万元。昨天记者获悉,8人均因犯职务侵占罪获刑。

  大兴区检察院指控,今年3月,胡某伙同王某等8人,利用胡某的职务便利,将该公司在大兴区一建筑工地上的290余米电缆废料出售,卖得赃款8.8万元,并将赃款占为己有。5月,胡某等8人自动投案,可认定为是自首,从轻或减轻处罚;8人中,胡某是主犯,其余7人为从犯,从犯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此案由大兴法院审理。胡某供称,该项目是公司在2012年承接的,他是公司副经理,负责工地施工。3月,王某给他打电话,说工地配电室剩下一些废电缆线,问如何处理。他告诉王某,废料可以自己处理,王某于是将废料卖掉。10多天后,王某约他在工地见面,给了他一些钱。

  王某供称,当时,自己将废料装在金杯车上,卖给了朝阳区一名骑三轮车收废品的人,共卖出290米,获利8.8万元。这些钱大部分都给了胡某,余下钱由自己和其他几人分走。

  大兴法院审理后,以犯职务侵占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年半,判处王某有期徒刑9个月,其余6人均判有期徒刑7个月。

【编辑:王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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