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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7名领导干部因下属违纪违法受到免职等处分

2016年01月04日 11: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重庆1月4日电 (记者 刘相琳)中共重庆市纪委4日通报了4起责任追究典型案件,重庆石柱县原市政园林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建国等7名领导干部,因下属违纪违法受到免职等处分。

  这4起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分别是:重庆涪陵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胜波因下属多人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被涪陵区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重庆沙坪坝区民政局原局长陶学谦、副局长杨文钰因下属单位套取、私分专项救助补助资金,被沙坪坝区纪委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重庆石柱县原市政园林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建国等人因下属多人发生腐败案件受到责任追究。经重庆市纪委批准,时任石柱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现任的石柱县城乡建委党委书记、主任职务。石柱县纪委给予时任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谭定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屈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重庆巫溪县土城乡党委书记陈小伟因乡党委委员舒忠奎违规驾驶公车并发生交通事故受到责任追究。巫溪县纪委给予陈小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舒忠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乡党委委员职务。

  通报指出,上述4起典型案件,均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或工作不负责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该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把责任担起来,落实到位。

  中共重庆市纪委要求,当地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强化责任追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关键措施。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守责任担当,认真履行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问责力度,强化对履职不力典型问题的问责,注重抓早抓小,坚持多种问责方式并用,对于违反纪律的,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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