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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广东已批捕1012人

2016年01月04日 15: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广州1月4日电 (许青青李佳伟)记者4日从广东省环保厅了解到,至2015年11月,广东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679件1012人,起诉972件1416人。据悉,广东环境污染刑事犯罪移送的案件数和判决数,在全国位居前列。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与以往对比,新环保法的实施使环保部门能够在发现环境违法的第一时间采取控制污染的法律措施,防止污染的蔓延和扩大,在制度上填补了“发现污染、尚未处罚”这一空档期。同时,新环保法中还新增了对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的条款。

  为配合新环保法的实施,中国环境保护部、公安部相继出台多部配套实施办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查封、扣押违法排污设备的行政强制权。在2015年的广东省环保局长会议上,广东省环保厅将2015年定为广东“环境法治年”。

  “全省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强,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有明显增长。”广东省环境监察局方面介绍,该局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一批重点环境问题”、“推进一批建设项目和企业整改”、“取缔淘汰一批落后产能企业”,作为2015年环保工作的重点。

  数据显示,除上述外,今年前十月广东实施查封扣押案件532宗、移送适用行政拘留案件108宗、限产停产案件224宗、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10575宗。

  “按日计罚”的实施,一直备受社会关注。记者从该厅获悉,目前个案罚款最高金额达232.5万元。此外,全省前十月环境违法罚没金额总计达4.29亿元,较去年同期的2.82亿元,上涨52.1%。(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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