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5打击拒付劳动报酬犯罪 共追回劳动报酬3.8亿
中新网南京1月12日电 (盛捷)12日,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政委常志坚通报了2015年江苏公安机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共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3.8亿元。
当天,在江苏省人社厅召开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新闻通气会》上,常志坚公布,江苏全省公安机关在2015年共立案侦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53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9人,同比分别增长23.9%、17.7%。
同时,常志坚列举了2015年江苏公安机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三起,其中最多拖欠共计860余万元人民币。
邳州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015年11月,邳州市公安局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递线索,经先期侦查,依法对在邳州承包项目的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经查,2014年5月至2015年9月,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拖欠345名职工工资共计860余万元,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仍然拒不支付。邳州市公安局主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多次召集投资方、公司负责人、工人代表等进行商谈。目前,345名员工工资已全部追回并发放。
兴化虞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015年2月,兴化市公安局根据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转递线索,经先期侦查,依法对虞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经查,2014年1月至2015年2月,犯罪嫌疑人虞某某在承包兴化市某项目工程期间,故意拖欠176民农民工劳动报酬120余万元,经兴化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责令支付后,虞某某仍然拒不支付并逃匿。后经工作,兴化警方在上海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虞某某,并于3月11日将176名工人所欠工资全部追回并发放。
泗洪相某某等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015年1月,泗洪县公安局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递线索,经先期侦查,依法对相某某等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经查,2014年4月至11月,犯罪嫌疑人相某某、袁某某在承包泗洪县某小区住宅楼工程项目期间,拖欠近200名工人工资500余万元。后经公安机关多次协调,犯罪嫌疑人相某某、袁某某最终与开发商、工人代表达成协议,分两次将500万元欠薪全部发放到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