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杭州“箭杀宠物兔”孩子被找到 家长带其登门道歉

2016年02月25日 17:26 来源:浙江在线 参与互动 

监控拍下的两个孩子

  2月23日,一只宠物兔被人用“箭”杀死在杭州西溪武林花园小区里,兔子的小主人莎莎为此难过了一天。莎莎爸爸查看小区监控,发现下手的是两个穿着校服、小学高年级模样的孩子。他们一人手握弓箭背着箭筒,另一人则拿着疑似气枪。小区住户反映,就是他们用箭杀死了兔子。

  浙江在线在小区核实到这一情况后,将线索反映给西湖区公安局。

  根据这一线索,辖区西溪派出所展开调查,通过调看监控、现场走访,于24日下午17时找到了监控中的两个孩子,并及时通知了孩子家长。

  两个孩子在杭州某校读初一学生。经过询问,杨某(化名,12岁)和张某(化名,12岁)承认,23日下午,由杨某携带一把弓箭,张某携带一把玩具枪,出于好玩的心态,在武林花园小区内用弓箭射死了一只兔笼里的小白兔。

杀死兔子的箭支

  杨某家长也将弓箭和玩具枪主动带至派出所。

  经查,这副弓箭是杨某的,是家人在网上购买的。该弓材质为钢,长约1.3米;该箭箭头及箭身为铝质,射程30-40米;经甄别,该弓箭系非机械的反曲弓,不属于管制器械。而玩具枪是杨某2年前在老家购买的,长约55厘米,“步枪”型,把柄为塑料,枪管是不锈钢质,经现场检查,该玩具枪扳机已破损,不具备射击能力。

  23日下午,杨某家中箭靶破损,杨某提议,与来家里玩的同学张某一起到室外射箭。

  根据调查情况,西溪派出所以损毁他人财物立案,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置,对两名孩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要尊重生命,同时也不能随意破坏他人财物。民警要求其父母严加管教,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同时依法收缴了涉案的弓箭,玩具枪因非涉案工具予以返还。

  24日晚,杨某家长带孩子登门道歉并主动要求赔偿,兔子所有者徐某(莎莎爸爸)予以原谅,并表示不再追究此事。希望家长今后教育好孩子,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事情。

  警方还介绍,非机械的弓箭类器材(反曲弓、复合弓)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理范畴,制造、销售、购买、持有、使用等环节均不需要向公安机关办理手续。不过警方提醒,射箭爱好者在日常使用弓箭过程中要依法、安全使用,特别在公共场所,一定要注意对箭头进行安全包装。如在使用过程造成人员伤害或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将视情严格依法处理。

  机械类的弓箭类器材,如弩(又称:机械弩、弩机)是一种具有较强杀伤力的器材,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物品。(浙江在线记者/刘永拓 首席编辑/赵洁)

【编辑:叶攀】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