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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海鑫案”:新的管理团队已经进入

2016年03月14日 21:01 来源:中青在线 参与互动 

  记者在今日山西代表团小组会上获悉,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长李小鹏谈“海鑫案”并表示,现在新的管理团队已经进入。

  李小鹏说:“我们去年,依法依规处置金融风险的案例,海鑫依法重整的案例,司法机关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每一步都按照司法的程序,积极稳妥有效推进。”

  他表示,现在这个破产重组案子,已经依法债权人达成了一致意见,法院也已经审理、判决书生效了,现在新的管理团队已经进入,正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他认为,这个案子体现了解决金融风险当中,进行依法处置,法院体现了很强的组织能力和很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体现依法办理案件。

  根据2015年新华网报道,位于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的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第二大钢铁企业,曾是山西省规模最大的民营企业。由于受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市场不景气、金融部门抽贷以及内部管理等因素影响,海鑫集团于2014年3月19日被迫全面停产。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12日正式裁定受理了海鑫集团重整申请。

  新华网2015年报道,当年9月10日,海鑫集团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9月22日,在公证部门的现场监督公证下,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海鑫集团重整管理人对债权人表决情况进行了统计。按照表决结果,有财产担保债权组、税款债权组、职工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出资人组均表决同意海鑫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即各表决组表决人数过半、表决金额超过三分之二同意海鑫集团重整计划草案。

  另据2015年12月28日央广网报道,建龙集团已经进驻并接管海鑫集团。(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章正)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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