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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土地彩钢房引村民纠纷 法院强执拆除(图)

2016年03月29日 15:36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 
村集体土地彩钢房引村民纠纷法院强执拆除(图)

  法院强执 软硬兼施

  彩钢房引村民纠纷 法院强执拆除 首次陪审员劝和

  本报讯(记者张宇) 一般坐法庭审判席的人民陪审员,出现在了执行现场。今天上午,怀柔法院引入这一新形式,在一场村民占地引发的执行案中,既有法警这种“硬手段”,也有人民陪审员的现场调解这种“软手段”。据悉,这种形式在北京法院并不多见。

  老黄和老张都是怀柔怀北镇河防口村的村民。早些年,老黄一家靠养蜂种地为生,就在村边一处空地搭棚子养蜂,这块地属于村集体土地。2000年以后,为了方便,老黄陆续在这片地上建了四间彩钢板简易房,并在四周拉起了围栏。

  2007年,老张和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双方约定,老张的承包经营年限为2007年至2027年。但是,当老张要求老黄腾挪土地上的建筑物和杂物时,被老黄拒绝。两家从此矛盾不断。

  直到2015年,老张以老黄侵犯了自己的承包权为由,将老黄告至怀柔法院,法院一审支持了老张的诉讼请求,老黄上诉,三中院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老黄拒绝履行。老张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今天上午,执行法官周科和十余名法警来到现场,随之而来的还有一名区人大代表和一名人民陪审员,区别于法警起到震慑、维持现场秩序的作用,人大代表和人民陪审员主要对被执行人进行劝和、调解。

  上午10点,工人刚开始拆彩钢板建筑,法官就带着人民陪审员来到老黄家中。正巧遇到一脸怒气往外走的老黄,“老黄,咱们回家聊聊”,人民陪审员马春海笑脸相迎。马春海今年58岁,怀柔区统计局干部,他已经是怀柔法院第二届人民陪审员(一届五年)。今天是其第一次到执行现场做陪审员。

  老黄家就在执行现场附近,回到老黄家,马春海和人大代表安抚老黄和其媳妇坐下,开始对他们劝解。

  “原先这块地是个大坑,是我们最先给填平了,现在他们家却承包了,我们去哪说理啊!”老黄的媳妇情绪激动,老黄还是一言不发。

  “虽然你们早年的确在上面养蜂,但是没有和村里签合同,这是集体土地,村里随时都可以收回。”马春海说。

  这边陪审员聊着,那边拆除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工人先将其中老黄的粮食、被褥搬出,然后将彩钢板一块块拆除下来,最后,找来挖掘机,将围栏里的杂物清除干净。

  “你想干什么!”就在拆除进行到尾声,老黄媳妇趁人民陪审员不注意,偷偷溜出来,冲到了执行现场,试图阻碍执行,法警发现后将其强制带离现场,带回家中。

  马春海又是一番劝慰,老黄媳妇这才消了气。这时,执行法官悄悄安排了三位法警守在老黄家外,防止被执行人再次干扰执行。

  截至记者发稿,现场的彩钢板建筑和杂物基本清除干净,但老黄媳妇再次冲了出来,对着老张一家破口大骂。

  “今天虽然执行成功了,但这两家的矛盾一时半会儿消除不了,除了法官做工作,人民陪审员做工作,我觉得当地村委会应该多做做调解工作。”马春海说。

  文并摄

【编辑:王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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