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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临近高仿人民币冥币充斥市场:曝监管不力

2016年04月01日 09:5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北京市西城区一家小商店外售卖高仿人民币冥币的摊点。  韩丹东 摄

河北省廊坊市兴安市场内一处批发冥币的摊点。  韩丹东 摄

  

  湖北省武汉市一家店铺内销售的高仿人民币冥币。 刘志月 摄

  □ 本报记者   马 超 马艳

  □ 本报见习记者 韩丹东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各种各样的祭品充斥人们的眼球,路边小摊、小店、超市等又开始大量出售高仿人民币的冥币,这类冥币的币张大小、颜色、图案、面值等都与现行流通或曾经流通的人民币极为相似。唯一的不同是,“中国人民银行”字样有所改变。如果不仔细看,足可以假乱真。

  制售高仿人民币冥币的行为是否违法?该如何治理这种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讲,制作、仿制、伪造人民币的行为肯定是违法行为。”北京律师邓云林说,人民币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的行为。还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商业银行法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蓟县支行客户经理吴爱华说,高仿人民币冥币为了追求仿真效果往往在冥币上印上“中国冥民银行”、“中国冥都银行”等字样,这显然是违法的。

  不过,江苏律师吉星宇认为,商业银行法关于使用“银行”字样的限制规定,只是针对“单位”在其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所以不适用于生产制造冥币的行为。

  吉星宇认为,从源头上,制造高仿人民币冥币的生产者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条“禁止印刷含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和国家明令禁止印刷的其他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规定。

  既然制造售卖仿人民币冥币是违法行为,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的商贩在售卖?为什么有这么多的市民在购买?

  对此,邓云林说,有些市民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认为自己购买高仿人民币的冥币只是用作祭奠,没有用来骗人,不会造成后果。其实并非如此,这种行为不论有没有造成后果,都对人民币的尊严和严肃性造成损害。

  南京市社科院城市发展研究所所长朱未易教授认为,“除了违法以外,销售、使用高仿人民币冥币,还违反了公序良俗。因为冥币上有伟人像,而百姓买回去是要焚烧的。”朱未易告诉记者,这种违法行为不仅反映出法律意识淡薄,还凸显了道德意识的缺失,民众需要补课。

  “高仿人民币冥币横行,暴露出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和老百姓法律意识淡薄两方面的问题。虽然销售、使用这种冥币都是违法行为,但对老百姓进行处罚又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应加强销售流通领域的监管,强化源头的打击力度。”朱未易说。

  如何处罚、规避这类违法行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工商局315中心韦主任介绍,工商局有职责对此进行监管,确实违反相关规定的需要没收罚款。

  不过,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查处高仿人民币冥币的执法依据让工商行政人员有些头痛。南宁市工商局法制科谢姓工作人员分析说,高仿人民币的冥币主要是违反“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以及“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但在处罚方面,法规规定前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处罚,后者又是中国人民银行处罚,工商部门对执法依据的认定有些牵强。

  此外,这名工作人员介绍说,工商部门还有对生产、销售迷信丧葬用品的监管职责,也包括这些冥币在内。考虑到普通百姓清明祭祖的惯有习俗,并且没有对普通百姓造成损失,多年来一直是媒体报道多,真正查处少。但高仿人民币冥币不利于维护人民币的合法地位,并且是一种祭祀变味的表现,应该遏制。

  广西律师杨宁认为,文明祭祀扫墓,多采用鲜花或植树的方式缅怀故人,祭奠先人。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有计划查处此类违法销售行为,并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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