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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收租客钱欠房东租金 称没钱逼房东赶走租客

2016年04月07日 09:31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 

  租房客出示中介公司开出的收据。

  4月6日,成都石羊场某小区多位租房客拿出了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书,虽然他们交了房屋租金给中介公司,但房主却没有收到钱。

  成都佃翔房屋中介收取租客费用后,却以无钱为由拒向房东交纳租金

  才向中介续交了3个月的房租,房东却上门要收房,这让25岁的小罗有些懵了。原来,这家名叫成都佃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佃翔”)的中介,拖欠了房东陈先生5000元房租。

  因为中介的失信,租客“躺枪”,交了房租住不了房;房东也很两难,钱要不到,不赶走租客又咋办?最近半个多月,房东多次找到中介,对方的态度很明确:“就是没钱,我们也没办法。”

  租客叫屈

  房租5月才到期 3月底却被要求搬出去

  今年6月才大学毕业的小罗,目前在成都南三环外的一家医院实习。一年前,他通过成都佃翔在石羊场公交站附近一小区租了一个单间。

  对于这个中介公司,小罗并不熟悉,他是通过路边的小广告联系上这家中介的。看了房,他很快便签了3个月合同,每月租金为650元,加上押金、物管费等,小罗一次性交了3190元。

  今年2月10日,小罗又准时向中介公司交了之后3个月的房租。然而,就在3月23日,房东陈先生突然上门,告诉他和室友,因租金迟迟没有交付,房子将被收回。

  “不是上个月才交了房租吗?”小罗一下子懵了。一旁的陈先生也愣了一下,“我没有收到租金!”按照约定,中介2月8日就应付给他5000元的租金,可这笔钱一直拖到了现在。

  对于陈先生要收回房子的决定,小罗觉得有些冤枉:房租已经交到5月,却住不了房子,“中介失信,却要我们租房子的来买单吗?”之后,他曾两次找到成都佃翔,要求退还4月、5月的租金以及押金,却都吃了闭门羹。

  房东两难

  租金一拖再拖 中介谎称房子没租出去

  租客住不安心,房东也好不到哪里去。2014年,因为外出进修,陈先生将位于石羊场公交站附近的这套房子委托给成都佃翔出租。原本图个省事,却没想到惹来麻烦。

  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这套房子3年的租金为51000元,成都佃翔将分期把租金交给陈先生。今年2月8日,本是约定的交租时间,可5000多元的租金却迟迟没有打来。

  陈先生说,对方这样拖欠租金,其实早有迹象。“上次就拖了一个多月,打了无数个电话,他们总是以各种理由拖欠,最后只付了一半。”这一次交租,依旧是一拖再拖,“从2月推到3月初,结果到3月中旬还没打钱,去公司找他们,又说3月底给。”

  为何迟迟不交租金?成都佃翔有很多理由:经营困难、房子没租出去。3月23日,陈先生专门来到出租房,却发现4个房间都住着租客。长期在此租房的小罗告诉他,这一年来,房间几乎没有空闲过。

  房东终止合同 要求租客4月起重新租房

  陈先生大致算了一下,他的房子被中介租给了4个人,就在今年2月和3月,中介才从这4位租客手中共收取了租金4490元和物业费1033元,“既然收了租客的房租,为什么不把承诺的租金给我?”

  根据合同,如果成都佃翔拖欠房屋租金超过5个工作日,陈先生有权单方解除合同。3月28日,陈先生以书面形式通知成都佃翔解除合同,并告知小罗等租客,将在4月8日收回房子。

  和小罗一样,另外3位租客都是刚毕业或者还未毕业的大学生,每月收入不多。“其实我也很为难。”考虑到租客们收入有限,陈先生提出,他们可继续从自己手上租房,房租可适当降低,但要从4月算起。“这么算来,佃翔还是多收了他们一两个月房租,也欠我一个季度的房租。”陈先生说。

  中介耍赖

  不交钱不退钱 办公室租金也已拖欠很久

  为了要回被拖欠的和多交的房租,4月6日下午,陈先生的爱人罗女士和租客小罗、小伍一起来到位于武侯区高阳路的成都佃翔要说法。

  “6月份吧。”看了罗女士拿来的合同后,一位工作人员又把交租金的期限延后了两个月,“公司现在有点困难,确实没钱给你,而且不只一个房东是你们这样的情况。”

  随后,他提出了“解决方案”:“要么再等一段时间,要么让住户住到5月,下季度的房租让他们直接给你。”对于罗女士提出的异议,这位工作人员不以为然。

  而对于小罗退回租金的要求,这位工作人员同样以“没钱”直接回绝,“要是有钱退你们,我们早把钱给房东了。”

  就在小罗等人将要离开的时候,公司所在写字楼的保安找上门来,称要断电断水。“他们的办公室是租的,房东说他们已拖欠很久的房租了。”这位保安说。

  律师说法 房东无权随意收房

  如果中介欠下的房租迟迟不交,小罗等租客是否真的面临着被赶出去的尴尬?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军说,房东陈先生与成都佃翔签的合同属于委托合同,根据《合同法》第402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

  也就是说,在陈先生提出解除委托合同前,租客和成都佃翔签的《房屋租赁合同》,对陈先生是有约束力的,只要租客按时交了房租,那么他就不能要求收走房子。“中介收了,但没给房东,这应该是他们两个按照合同关系来处理。”陈律师说。

  目前,陈先生等多名房东已将自己的遭遇向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对于房东与成都佃翔之间存在的合同纠纷,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进行行政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建议房东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新闻链接

  武汉佃翔也曾欠租

  类似的事情在武汉也发生过。去年7月,多位租客称自己和武汉佃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了租房合同,然而该公司拖欠房东房租,他们因此被要求搬离。

  华西都市报记者 吴冰清实习生卫心叶摄影雷远东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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