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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安徽籍男子涉嫌虚开发票3370万 在兰州受审

2016年04月07日 14:59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 

  中国甘肃网4月7日讯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樊丽 实习生 刘小菊)三名安徽籍男子利用他人身份证在兰州注册成立公司后,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达3370万余元。4月6日,三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在兰州中院受审。该案未当庭宣判。

  据公诉机关指控,王某系兰州锐嘉纺织品有限公司经理,于某系该公司财务经理,曹某系该公司业务经理,三人均系安徽籍。2012年3月,王某、于某商议,由于某出资、王某出面利用他人身份证在兰州注册成立兰州锐嘉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锐嘉公司),采用欺骗手段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利。该公司成立后,在实际上没有生产经营厂房、设备、库房,对外没有真实的货物交易的情况下,由王某负责公司的日常事务,于某负责公司资金进出流转,曹某在外获取销项及进项开票信息,公司出纳申领代开发票。2012年3月至2014年5月期间,兰州锐嘉公司向青海盛康服装公司等九个企业虚开销售棉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93份,票面金额28551438.72元,税额4853744.28元。2013年5月该公司让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金大地种植专业合作社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2份,票面金额5156505.20元,税额670345.67元。以上税额已全部认证抵扣。案发后,犯罪嫌疑人于某补缴税款670345.67元。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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