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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副省长代表省政府出庭应诉 有领导干部怕丢脸

2016年04月12日 11:54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本报贵阳4月11日电 记者王家梁今天上午9时,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鸣明和所有当事人一样,出示身份证件进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与诉讼。据了解,省级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据了解,2015年6月,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白黔高速公路工程(遵义境)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本案原告丁加强向贵州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这一通知。贵州省人民政府认为此通知是行政机关内部工作程序性行文,不直接对被征收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因此依法作出驳回其复议申请的决定。丁加强不服,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庭审中,丁加强阐述了申请撤销省政府复议决定的理由和证据,陈鸣明针对丁加强的诉求当庭作出答辩,双方进行了辩论。

  庭审结束后,陈鸣明接受采访时说,作为行政诉讼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对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意义重大。但在实践中,有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怕当被告,怕丢脸面,怕败诉,不愿应诉,不敢应诉,在诉讼中只委托一般工作人员应付了事。

  陈鸣明强调,行政管理负责人要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特别要有依法行政的自信和依法纠错的勇气。“我们要以此次庭审为契机,努力实现全省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据悉,本案将择期宣判。省直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各市(州)政府和贵安新区管委会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及法制机构负责人旁听了此次庭审。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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