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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将患病儿子遗弃街头 男婴抢救无效死亡

2016年04月21日 10:57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 李兵)妻子产下一名患病男婴后,想到家庭的贫困和孩子的疾病治疗希望渺茫,狠心的丈夫竟将亲生儿遗弃在路边,最终男婴抢救无效死亡。对于不懂法律的张某来说,直到成为被告人上了法庭,才为自己做的傻事后悔不已。近日,张某涉嫌遗弃罪一案在石市桥西区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

  今年1月2日凌晨4时许,一市民报警,称在中山西路与友谊大街交叉口东南角某工地附近发现一名无人看管的男婴。民警赶到现场后,迅速将男婴送至附近医院,但遗憾的是,男婴经抢救无效死亡。很快,遗弃男婴的张某被警方抓获,而张某就是男婴的亲生父亲。

  民警调查得知,1月1日,张某的妻子在某县医院产下一名男婴。该男婴因早产,出生后无自主呼吸及心跳,医生建议张某将男婴转至省会医院治疗。当日下午,张某在省会某医院为男婴办理了住院手续,医生诊断男婴为窒息及肺出血。医生向张某交代了上述病情可能发生的意外和并发症之后,张某表示放弃治疗并强烈要求出院。当日20时许,张某将自己的亲生儿子遗弃在街头冰冷的水泥地上。

  “听医生说先交3万元押金还不一定能救活孩子,我就想着不救了。我家里一个月收入只有几百元,妻子又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大儿子还在上学,家里实在没能力再给这个孩子花钱。”在法庭上,被告人张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痛哭流涕,反复强调犯罪的原因是自己不知法、不懂法,对自己的犯罪行为非常后悔。据张某讲,因家庭贫困,他基本没有上过学,对法律更是无从了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对妻子产下的患病男婴负有抚养义务,其对该男婴拒绝抚养、治疗并将男婴遗弃,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庭审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最终,桥西区法院以被告人张某犯遗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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