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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桂林天价鱼属强买强卖 政府应发挥价格指导作用

2016年04月21日 16:48 来源:中国网 参与互动 

  中国网4月21日讯(记者 尚阳)日前,据网友爆料,广西桂林市一家餐馆发生5000元一条的“天价娃娃鱼”事件。对此,中国网记者采访了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常务副会长邱宝昌,他表示,该事件属于强迫交易、强买强卖,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政府应该更好地规范市场秩序,让其有序健康发展,避免‘天价’消费事件再次发生。

  有媒体报道,18日晚,王女士和几个朋友来到伏波山附近一家“江边美食”餐馆吃饭。点菜时,王女士的朋友跟着餐馆的人去称鱼,店员推荐了一种鱼,说味道很好。“结果我们还没说要,也不知道价格时,店员就把鱼捞了出来,摔死了。” 王女士的朋友说。而这时,店员才说,这鱼1500元/斤,3斤3两,总价5000元。

  邱律师表示,如果事件真如王女士朋友所言,那么就是典型的强迫交易、强买强卖,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顾客还没有确定要不要,就将鱼摔死,一定要卖给消费者,实际上就是强迫交易,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退货,还可以要求饭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法律规定,经营者将被处罚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最高可罚款到50万元。”

  此外,邱律师也提到,该事件的证据提取应该会略有难度,相关监管部门一定要作为,还原事实真相,如果是违法行为,应依法处理。

  另外,据媒体报道,此次事件中叫价1500元/斤的娃娃鱼,在当地菜市场单斤价格仅在150到200元之间。对此,邱律师也表示,如果饭店的售价为市场价的10倍,这样的定价是略高的。“这与我国市场价格调控没有统一的尺度有关,具体高一倍还是高几倍合理没有一个具体的规范,这也是旅游景区附近一般物品售价过高的原因之一。”

  邱律师还指出,即便此次事件查清之后不存在违法行为,饭店这样过高的定价,也应该进行及时调整。“想要化解消费纠纷,更好地规范市场秩序,让其有序健康发展,政府是可以发挥指导作用,让消费者不易被其误导,从而避免一系列‘天价’事件的发生。”

  据悉,20日上午,桂林市工商局、食药监局对涉事餐馆进行查封,责令其停业整顿,接受进一步调查。今日凌晨,桂林市委宣传部通报称,一旦查明涉事餐馆存在价格欺诈、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当地有关部门将依照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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