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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行政执法改革打造法治政府“湖南样本”

2016年04月22日 00: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长沙县行政执法改革打造法治政府“湖南样本”
执法人员正在工作。 章帝 摄
统一的执法车辆。 唐小晴 摄
统一的执法车辆。 唐小晴 摄
一位市民从长沙县行政执法局门口经过。 唐小晴 摄
一位市民从长沙县行政执法局门口经过。 唐小晴 摄

  中新网长沙4月21日电 题:长沙县行政执法改革打造法治政府“湖南样本”

  作者 唐小晴 曲直

  “改革后,执法效率得到加强,确实解决了各部门间互相推诿的现象,方便了老百姓办事。”历经五年探索,湖南长沙县行政执法局21日正式挂牌成立。从律师到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法制科科长,参与了该县行政执法改革的贺丽梅特意穿上印有行政执法的黑色制服,并用相机记录下揭牌一幕。

  据悉,这是湖南省首个行政执法相对集中的改革试点。

  2011年,长沙县率先在全国试点行政执法改革,先后组建商卫食药、农业、城乡建设、社会事务等4个行政执法大队,进行“一顶大盖帽管全县”的尝试。

  破题:解“多头治水”之困

  地处长沙市近郊的长沙县区位优越,经济活跃,连续3年挺进“全国百强县”前10名,县财政收入超200亿元。但随着县域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的提速,一些现实窘境令决策者堪忧。

  从长沙县公安局党委委员调任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局长的朱智勇坦言,因行政执法机构多,执法力量分散,体制机制不顺畅,导致部门之间职责交叉,权限不清,多头执法、执法效率低等问题凸显,导致“十顶‘大盖帽’管不好一顶‘大草帽’”的执法尴尬。

  记者获悉,2011年,长沙县22家涉改行政执法部门共有在岗行政执法人员365人,其中16家单位成立了专门执法机构,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无专业执法人员或执法人员太少,行政执法网络不足以覆盖全县,农村偏远地区成行政执法“盲区”。

  官方数据统计,2009年至2010年,在22家涉改行政执法部门中,有32%的部门未办理过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案件总数在10件以下的单位占38%,比例严重失衡。尤其是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较多的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污染等领域案件,受案率低,执法的社会效益不明显。

  “与民众追求安全、幸福生活的现实需要存在较大差距,更与‘中西部第一县’的地位不匹配。”朱智勇说。

  一场大刀阔斧的行政执法改革迫在眉睫。

  ——2011年6月,长沙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长沙县行政执法改革方案》。随后,《长沙县行政执法改革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布。

  ——2014年3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关于长沙县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同意组建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2016年1月,长沙县委、县政府召开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组建动员大会,对涉改划转人员等组建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行政执法局正式进入实质性运转。

  “长沙县行政执法改革符合中央和国务院精神。”贺丽梅与长沙市政府法制办调研员张为民均表示,党的十七大、十八大都有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法治湖南建设纲要》里亦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的要求。

  转身:以“物理变化”促“化学反应”

  机构整合仅是行政执法改革表面上的“物理变化”,相关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重组、转变才是改革发生“化学反应”的关键所在。

  “集中了执法力量,提高了执法效率。”朱智勇表示,改革后最大的特点是“裁判员”与“运动员”分设,改变了原来由一个行政机关“自批、自管、自查、自罚”的“一条龙”监管模式,初步实现了管理权、审批权与监督权、处罚权的适当分离,既明确了执法责任,又划清了执法边界,更有效填补了执法空白,提升执法效率和透明度。

  在贺丽梅看来,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制度,使执法行为与执法机构、人员的利益脱钩,杜绝了以收代管、只罚不管等现象,促进了廉洁执法、依法办案。“规范了执法行为,也改善了执法形象。”

  朱智勇还表示,通过整合执法主体,撤并涉改执法机构17个,减少了执法层级,改变了过去人、财、物分散和执法力量不足的状况,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成功实现“多头治水”到“一支队伍管全部”的华丽转身。

  长沙县提供的数据显示,5年来,4个执法大队累计立案查办各类案件3016起,累计罚没款5259.5万元,共关停外迁污染企业、养殖场42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52家,移送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案件49起,追究刑事责任54人,收缴销毁不合格食品、药品、农资等共计62.8吨。

  据初步统计,改革前执法较薄弱的农业、城乡建设、商务卫生、食品药品等领域,执法数量明显提升,其中农村执法案件数量占办案总数的比例提高到34%以上,偏远农村地区不再是执法“盲区”。

  长沙县李女士是“新政”的受益者。因隔壁私房菜馆的油烟与噪音影响生活起居,李女士向环保、工商、城管等部门反映情况,但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后经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深入执法调查和耐心细致劝解,李女士的诉求得到彻底解决。

  “每个镇(街)设立一个执法中队,执法力量进一步下沉,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并依法查处,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朱智勇表示。

  发展:公平公正规范执法乃“新政”关键

  改革虽成效显著,但也有声音担忧:执法队伍整合为一后,如何确保公平公正、文明规范、清正廉洁的执法?

  “改革要用创新的思维来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支持,否则会被认为是‘削权’之举。”朱智勇说,新成立的行政执法局职能单一、执法领域拓宽,行使的是23个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含相应的行政监督检查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并贯彻执行集中执法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行政处罚权的集中在我们看来不是权力,是责任。”朱智勇表示,组建执法局就是要通过信息化建设促进执法的规范化,促进执法的公平公正。

  他举例说,推进综合执法,城市管理是用法治眼光、法治思维解决问题,避免了“粗暴城管”现象。“老百姓容易接受,在整体提升法治水平的同时,也达到了普法效果。”

  朱智勇还表示,成立行政执法局后,执法车辆不仅外观统一,还安装了GPS,杜绝了公车私用。同时,在大数据平台行政执法信息中心,所有监管对象都能从数据库里查找。执法人员的日常检查工作也能实现数据回传,现场将案件传送回中心,避免案件真实性出问题,排除人情干扰。

  张为民认为,集中23个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后,相应的检查权和强制权也得到集中。在设计方案时,政府和法制机构已提出了加强监督和制约的要求。

  “县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监督,通过完善方案和制度设计,强化内部监督,规范一线执法人员和执法行为。”张为民说。

  朱智勇透露,下一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将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平台,实现在线监管、现场查处、网上案件审批、行政处罚,罚款收缴分离,建立黑名单制度,确保清正廉洁执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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