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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附近小便男子与店主冲突 开车撞伤对方赔53万

2016年04月25日 15:31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 

  遇到纠纷时,一定要保持冷静。

  男子吉与妻子经营了一家串串香店,地址在太原市杏花岭区敦化北路一小区门口。

  2014年6月5日22时50分左右,吉和几个朋友在自己店门口吃饭。这时过来几个年轻男子,在店门口五六米远的电线杆旁小便。吉走过去制止,对方的3名男子与吉争吵了几句后,其中一男子还朝吉的胸口推了一下。邻居们见此情景,上去将几人拉开了。3名男子叫嚷着要打吉,在气头上的吉回店里拿了一把菜刀往出冲,到店门口时被妻子和朋友拦住了,而对方的人说了句“等着”便离开了。

  随后,吉回店里收拾东西。过了五六分钟,店门口冲过来一辆银灰色五菱微型面包车,车头朝西偏南方向对着吉的店门口,左前轮压了门口的第一个台阶。吉听见有人喊“撞死你”,就出门查看,谁知车就直接撞向了吉。被撞倒后,吉还被拖行了十几米。之后,驾车男子加大油门逃走了。事故造成吉双侧多发肋骨骨折、双侧少量血气胸、左肩关节脱位。经鉴定,吉的损伤构成轻伤一级。撞人的是男子侯。侯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去年7月,民警在杏花岭区某小区将侯抓获。

  案发后,2014年7月7日,侯的亲属支付吉医疗费2万元。今年1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侯一次性赔偿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3万元(包含已支付的20000元)。赔偿款已实际履行,吉出具了书面谅解书。侯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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