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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未配灭火器罚200元? 交警:无强制规定

2016年04月29日 15:16 来源:红网 参与互动 

  三湘都市报4月28日讯(记者 黄娟 通讯员 熊双) 小长假临近,一则“全国高速口从4月20日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脚架。如果没有,罚款200元,扣6分!”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又开始疯传。为避免被罚,不少车主都开始置办起灭火器。今天,湖南高速交警权威回应:绝无此事!

  “三脚架是摄影器材,和行车安全半毛钱关系都没有。”说起网传的消息,高速交警一脸无奈。不过,他们也借此给大伙科普一把三角警示牌和灭火器的那些事。

  1.高速口查灭火器及三角牌?不实!

  近期,全国高速交警并未组织此类专项行动,网络传言不实。

  公安部交管局将组织开展中南六省(区)高速公路联合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超速、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为“五一”假期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2.不按规定配备三角警告牌,可罚20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装备三角警告牌,三角警告牌在车上应妥善放置。

  3.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记3分。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时,驾驶人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果车辆难以移动,要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司机没有按规定设置三角警告牌,一旦因此发生交通事故,要处以罚款,记3分。

  4.私家车无强制规定需要配备灭火器。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 “客车应装备灭火器,灭火器在车上应安装牢靠并便于取用。”“所有专用校车和发动机后置的其他客车应装备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及“专门用于运送易燃和易爆物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车上应备有消防器材。”对私家车并无强制规定。

  尽管是谣言,还是要提醒大家,灭火器和三角警示牌都是驾车出行必备的应急装备。记得回到家检查一下,看看三角警示牌被您藏在车的什么地方了,灭火器还在不在使用有效期。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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