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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用毛巾包装袋装麻花 最高面临5万元罚款

2016年04月29日 16:01 来源:厦门日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张潇翎)可以直接食用的麻花,用的居然是毛巾包装袋!如此“表里不一”,质量如何让人放心?昨日上午,殿前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对中埔批发市场进行突击检查中,查处了三家存在不同违法行为的食品经营户。

  在中埔批发市场外围的一家食杂店,执法人员发现,店内货架上摆放着大量无食品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经清点共100包。包装袋上无任何标签,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全无。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其中四包麻花的外包装袋上,赫然印着“佳佳牌高级毛巾”,说明这包装袋原本应是毛巾的包装袋。

  面对检查,经营者称,进货时这些麻花就是这么包装的,但却无法提供上述食品的进货台账和票据,对这些食品的来源也支支吾吾答不上来。殿前所立即对这100包“五无”零食依法扣押,并对该食杂店立案调查。

  随后,执法人员查处了两家水产冷冻店。“这三家食品经营户都因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人员说,这三家企业都将面临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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