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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qq群吐槽房子质量被告 案由:散布虚假信息

2016年05月06日 09:49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 

  开发商起诉业主名誉侵权,提供的证据为QQ聊天截屏。

  中安在线讯 据新安晚报报道,去年5月,市民龚先生花102万在合肥海亮红玺台小区购买了一套精装房,可在交房前发现与样板房存在设计不符等情况。业主们在QQ群里“吐槽”房屋质量,并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就在维权过程中,两名业主“突然”收到法院传票。他们被开发商安徽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海亮公司)以“散布虚假信息、恶意诋毁名誉”为由告上法院。目前,庐阳区法院已受理此案,并择期开庭。

  业主在建新房存在诸多问题

  据龚先生介绍,他买的新房定于2017年3月交房。去年年底,龚先生得知有业主进入在建的新房,发现窗户开启方式、地暖控制方式等与样板房设计不符。业主胡先生称他还在客厅和卧室发现了贯穿性裂缝。消息一出,业主们在QQ群里纷纷“吐槽”,质疑房屋质量,并多次去售楼部反映情况,但诉求并未得到满足。

  5月4日,记者跟随祝女士、龚先生一起前往正在施工的小区查看。在祝女士购买的新房里,记者注意到卧室窗户全部是内开式的。“当时图纸设计的是内开内倒式窗户,样板房装的也是内开内倒式窗户。可海亮公司取消了窗户内倒功能,使得窗户只能内开。”祝女士认为,内开窗户在透气性、安全性等方面存在一定缺陷,内倒功能正好弥补了这一缺陷。

  龚先生说,他们向开发商反映这个问题后,对方在样板房窗户上贴了标签,注明窗户非交付标准。除了窗户,龚先生表示地暖控制方式也存在与样板房设计不符的情况。

 

  业主代表在海亮红玺台小区工地外徘徊,关注着房子的情况。

  开发商被恶意诋毁起诉业主

  今年3月,业主们将上述情况向庐阳区政府等部门反映。4月27日,就在大家维权过程中,两名业主“突然”收到庐阳区法院的传票。开发商海亮公司以散布虚假信息、恶意诋毁为由,分别将业主祝女士和龚先生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日前,记者联系上小区项目部负责人吴先生。对于业主们反映的房屋问题,吴先生表示这属于合同争议,会按合同来办。“房子要到明年三月才交付,有什么问题等交房时再提出来。现在争论那么多没有意义。”吴先生说,公司最终肯定会给业主们一个满意的答复,随后匆匆挂掉了电话。

  至于为何要起诉业主?吴先生没有回应。记者又多次联系海亮公司负责与小区业主沟通的工作人员,但对方始终不愿正面回应。随后,记者又拨通海亮公司在庐阳区法院留下的电话号码,但对方称正在办事不方便讲话。当记者再次拨打该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调查证据为业主聊天截屏

  昨日,记者看到了庐阳区法院给祝女士的传票,该案案由为人格权纠纷。原告正是海亮公司。

  在起诉状中,海亮公司称,2016年1月中旬以来,被告在合肥“海亮红玺台业主交流群”多次散布虚假信息,恶意诋毁原告名誉、商誉,并于2016年3月接连组织煽动其他人员到“红玺台”项目售楼处及其他公共场合拉横幅等。海亮公司认为,被告的违法行为在网络上大量传播,已对他们的名誉、信誉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给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损失。海亮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

  记者注意到,海亮公司提供的证据仅为业主QQ群里的聊天截屏。祝女士说,在聊天时,她确实发过“海亮怎么这样黑心啊”“太欺负人啊”“大家赶紧维权啊”“难道我花那么多银子,他们随便糊弄”等言论。

  昨日,记者了解到,庐阳区法院已受理海亮公司的起诉,于4月20日立案,并将择期开庭审理。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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