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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州通报20起典型案件 干部私自出境12次

2016年05月17日 10:04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 

  楚天金报讯(记者杨念明)鄂州市纪委日前通报20起典型案件,违反“六大纪律”典型案件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各10起。

  2015年1月至7月,鄂州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科员陈小中涉嫌违反组织纪律,在未向单位报告、获得批准情况下,先后12次前往澳门。今年4月,陈小中被立案调查。

  鄂城区长港镇财政所原党支部书记、主任杨敦浩违反工作纪律,在担任财政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违规以安全值班、保洁费名义给干部职工发放补助款,其本人利用职务之便,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违规使用公车。去年11月,杨敦浩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副科级降为科员。

  鄂州市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中,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礼品、公车私用、公款同城吃请、违规公款送礼、公款报销香烟礼花、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2015年10月,凤凰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郭明,在操办女儿婚事时不按规定履行报告制度,邀请机关干部8人参加婚宴,并违规收受礼金,今年1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鄂城区泽林镇协调办主任刘朝胜违规组织同城超标准接待1701元,今年3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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