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老人突然去世留下存款 家人不知密码状告银行

2016年05月17日 16:21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 

  中安在线讯 老人突然离世,家属不知晓密码又无法办理公证的情况下,名下存折的款项该如何领取?近日,合肥瑶海法院新站法庭受理了一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最终老人的亲属也领到了老人在银行的存款。

  据了解,李某及其儿女是已故者岳某的配偶和子女,而岳某生前在银行留有存款56160元。岳某逝世后,李某想起丈夫在银行里还有存款,但却因不知该存款密码,无法取出该存款及利息。

  无奈之下,李某及其子女只能将银行诉讼至法院,请求判令银行支付她们岳某生前的存款56160元及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岳某生前在银行处存储56160元,双方成立储蓄存款合同关系。现岳某已死亡,上述存款为其遗产,四亲属为该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继承上述遗产,故四亲属要求银行支付存款本息,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然而四名亲属作为该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其要求银行支付存款利息时,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但他们当时却未能提供。所以法院认为该银行之前有权拒绝支付存款本息,其对本案的发生并无过错,不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最终,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银行支付原告存款本息。(王婷媛 记者 完颜华杰)

【编辑:唐云云】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