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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钱转到“安全账户”?小心上当

2016年05月27日 15:02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郭树合/通讯员王福鑫)利用电信网络发送内容虚假的语音信息,冒充公安、邮局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以编造的事件或由头引诱被害人将钱款转移至所谓的“安全账户”,以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近日,经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一起电信诈骗案的多名被告人作出判决。

  2014年3月至2015年7月,被告人黄法展为实施诈骗,通过互联网购买手机、手机号码、语音群发系统、银行卡等作案工具,然后利用语音群发系统向不特定的手机号码发送语音诈骗信息,冒充公安人员、邮政公司员工、银行工作人员等,以被害人信用卡透支逾期、银行卡被盗刷、包裹内检查出毒品需要配合调查等事由,诱骗10余名被害人将钱款转入黄法展指定的“安全账户”,共诈骗钱财16万余元。被告人廖琴印明知黄法展等人实施电信诈骗仍为他们提供转账账户,并实际控制该账户,以帮助黄法展等人提取被害人转入该账户的资金,从中获得10%的好处费。被告人廖某明知廖琴印让其帮忙从银行卡提取的资金可能是犯罪所得,仍受雇于廖琴印帮其提现。

  经审理,岚山区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黄法展、廖琴印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和四年零六个月,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廖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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