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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庆公司漏拍婚礼仪式被诉 法院判决退赔4400元

2016年06月17日 13:59 来源:华龙网 参与互动 

  花钱请婚庆公司主持婚礼并拍摄留念,拿到光碟却发现既没有婚礼仪式也没有敬酒场面,新娘湛女士一怒之下起诉到法院。日前,沙坪坝区法院一审判决该婚庆公司退还湛女士摄像费用400元、赔偿精神抚慰金4000元。

  去年9月,沙坪坝区读者湛女士与一家婚礼策划工作室签订合同,约定服务项目包括婚礼主持、摄像、化妆、场地布置、花车装饰、鲜花配饰、现场工作人员配置等。其中,摄像要含花车取景、迎亲、外景、迎宾、仪式、敬酒等,后期精美制作DVD纪念光碟一张,服务总费用为4000元。

  哪知,10月1日湛女士举行婚礼的当天,工作室的摄像机出现故障,未拍摄到婚礼仪式过程和敬酒过程。湛女士拿到光碟后与工作室进行交涉,随后起诉,要求对方提供含婚礼仪式和敬酒过程的DVD光碟,退还婚庆服务费等,并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工作室只同意退还摄像费用400元,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诉请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婚礼过程是不可重复和再现的,婚礼录像对湛女士而言系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该工作室的行为导致该录像永久性灭失。

  结合各种因素,法院判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为4000元。此外,工作室除未提供完整婚庆场面的录像,其他婚庆服务项目已依约完成,所以法院未支持湛女士要求退还全部婚庆服务费的请求,对工作室自愿退还摄影费用400元予以确认。

  近日,沙坪坝区法院一审判决某婚礼策划室退还湛女士摄像费用400元、赔偿精神抚慰金4000元,驳回湛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些情况下婚庆公司要担责

  婚礼,应该是一生完美的记忆。通过搜索查询发现不少读者都有类似婚庆公司不靠谱的吐槽,如漫天要价、调换酒席、婚车迟到、承诺不兑现等。重庆晚报就曾报道过司仪因为迷路而迟到一小时,赶到婚礼现场时大部分嘉宾已离去的事件。

  哪些情况下可以向婚庆公司索赔?该案承办法官表示,婚庆公司仪式出错、摄像毁损、用词不当致精神损害等,就要担责。

  婚礼上说“生日快乐”

  媒体2010年5月4日报道:5月3日欧女士和王先生在南滨路七娃子酒楼办婚宴,司仪在念新人名字时,竟然念出了别人的名字,“让我们祝福这对幸福的新人,李xx与王xx……”欧女士说,当时她正挽着新郎走在红毯上,宾客们的目光都集中在他们身上,她只能强作镇定,面带微笑完成了仪式。

  仪式一完,欧女士质问司仪,司仪连声道歉,“可能把前一天的一对新人名字弄混了”。

  承办法官称,主持人在仪式过程中用词不当、口误、不分场合、新郎新娘名字弄混,主持寿宴念词错误等,如果给当事人造成精神上的损害,均要担责。

  车队出事婚礼取消

  北京日报2005年4月27日报道:海淀区的杜某与婚庆公司签订婚庆服务协议,但车队在迎娶新娘返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婚礼因此被迫取消,肇事司机另行给付杜某3万元赔偿。海淀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庆公司未能按约定将杜某夫妇送至婚礼现场,已经构成违约,为此判处婚庆公司退还杜某服务费人民币2800元。

  婚庆现场植入广告

  中国江苏网2014年8月1日报道:当年3月小武和小征在饭店举行婚礼,委托某婚庆公司策划并负责全程摄像。婚礼结束后,小武认为该婚庆公司在婚礼现场植入广告,为某企业做宣传,为此拒绝支付约定的8000元余款。兴化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新人只支付余款6000元,婚庆公司将婚礼视频交给新人。

  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林婕

【编辑:尹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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