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四川绵阳男子三次投毒害女友 犯罪未遂获刑二年

2016年06月17日 17: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绵阳6月17日电 (杨勇 叶佩林)四川绵阳男子魏某三次投毒害女友,均被识破。17日,记者从四川绵阳市游仙区法院获悉,该法院对这起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魏某由于犯罪未遂,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魏某是游仙区石马镇某村人,案发时46岁。在与被害人陈某共同居住期间,因琐事产生矛盾,魏某对陈某心生不满,蓄意采取暗中投毒的方式报复。分别于2015年8月23日、8月25日上午,魏某趁陈某不在家之际,先后两次向陈某所用的茶水杯中投放农药药粉,但因投放的农药异味重,事后均被细心的陈某发现,误以为茶水因天热变质倒掉。

  2015年8月25日19:00许,魏某趁陈某及家人在一楼吃饭之际,进入二楼陈某卧室内,再次将3支农药粉倒入陈某所饮用的茶叶瓶中。22:00许,陈某回卧室喝茶时,发现茶叶瓶里农药气味明显,联想起当天上午茶水中的异味,这才引起警觉,马上与家人一起找到魏某,因陈某家再无他人,无法自圆其说的魏某最后承认了自己投放农药,意欲毒杀陈某的犯罪事实。陈某当即报警,公安民警很快赶至现场,将魏某控制,并搜出相关证据。

  经司法机关鉴定,魏某所投放的农药属剧毒农药。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魏某欲剥夺受害人生命的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魏某的犯罪目的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案发后,魏某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法院最后作出判魏某有期徒刑二年。(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