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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救急难”工作全面启动 民政厅厅长回应偷鸡腿妈妈事件

2016年06月23日 17: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视频:“偷鸡腿妈妈”后续:女儿已住院善款将直接用于治疗  来源:上海东方高清

  中新网南京6月23日电 (记者 崔佳明)今年6月初,南京发生的“偷鸡腿妈妈”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和热议。23日,江苏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就此事件称:“‘鸡腿妈妈’事件引发的社会捐款令人感动,但‘救急难’工作需要更加的公平化与合理化。”

  当日,江苏省政府召开《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救急难”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侯学元在会上就“指导意见”的有关情况做了介绍,也回应了社会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

  江苏的“救急难”工作已经试点开展多年。2014年2月,国务院颁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提出了“救急难”的社会救助方针。此后,江苏按照民政部、财政部的要求,先后在5个设区市和10个县(市、区)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2014年12月,江苏省政府颁布了《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并陆续配套出台了《江苏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完善了《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住房、教育等救助政策也不断修订完善。

  随着江苏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资金投入机制的日益健全,全面推开“救急难”工作的时机已经成熟。侯学元表示,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意味着这项工作即将从试点走向全面推广。

  侯学元说,“救急难”工作就是建立主动发现、快速响应、及时救助机制,综合运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慈善救助等救助政策,为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居民家庭和个人提供应急性、过渡性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对于此前社会高度关注的“鸡腿妈妈”事件,侯学元现场表示,不去评价“偷鸡腿”的这个行为本身,但从之后社会力量对孩子妈妈的一系列捐助行动可以看出来,社会救助的力量源泉在于民间。这充分说明社会有正能量,有公益慈善的资源。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了相关报道,同病床里的其他人因为没有得到媒体关注,就没有得到捐助。其实这就涉及到了一个公平性与合理性的问题,需要政府去搭建一个平台,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侯学元就此称,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就是主要突出解决这些问题,比如准确掌握急难对象信息,要求建立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报告协商、信息共享四项机制,形成困难群众动态监测、联动救助网络,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救助急难对象等。

  同时,记者注意到,在“指导意见”中,特别提到了“鼓励各类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救急难’工作,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政策性风险分担机制,实行项目化运作、契约化管理,改进社会救助供给方式。

  对此,侯学元表示,他非常看好引入商业保险,这是一个大的方向,目前部分地区已经开始试点与探索,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险种的设立,将放大倍数优势,对于一些白血病、肿瘤患者家庭是非常有利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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