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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近三年约六成职务犯罪案件来自群众举报

2016年06月23日 21:4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广州6月23日电(记者周颖、詹奕嘉)记者23日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广东近三年约有六成职务犯罪案件源于群众举报,举报人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处负责人介绍,2013年至2015年,广东检察机关共受理举报线索31625件。在28302件首次举报线索中,涉嫌贪污犯罪和受贿犯罪的线索分别为10143件和6703件。通过群众举报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约占案件查处总量比例的60%。

  该负责人说,最高检规定,检察机关应根据犯罪性质、犯罪数额和举报材料价值确定奖励金额,每案奖励数额一般不超过20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检察机关批准,最高金额可达50万元。

  2009年,广东省中山市某镇村民陈某某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递交举报材料,举报该村原书记涉嫌贪污土地征用款、非法侵占公共财产。2013年,广东检察机关根据该举报为中山市某村挽回810余万元经济损失,并经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举报部分属实,给予举报人陈某某高达20万元的举报奖励金。

  记者还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为最大程度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和隐私,广东检察机关出台一系列保护举报人的措施。如在受理举报人实名举报后,对其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等级综合评估,制定举报人保护预案;又如当举报人实名举报后在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向检察机关求助时,检察机关将采取指派法警人身保护等措施。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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