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购物与人发生争执 动手伤人被捕
2016年07月06日 15:48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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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 在商店买东西,因与他人争执先来后到的问题大打出手,将他人打成轻伤。近日,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犯罪嫌疑人张俊批准逮捕。
现年39岁的张俊,曾因盗窃罪和敲诈勒索罪两次被判处刑罚。2016年1月27日14时,张俊到六安市金安区某五金店购买螺丝刀等用具,被害人沈某此时也在该店买东西,后沈某要求先结账,但张俊认为自己是先来的应该先结账,为此,双方发生口角,并相互推搡。两人被拉开之后,张俊走到店外,沈某也随之追到店外。说了两句后,双方又厮打起来,张俊用拳头将沈某鼻子打伤,沈某报警。经鉴定,沈某鼻部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3月18日,张俊在湖北省武汉市武英高速公路收费站附近被巡逻民警抓获。
(周文平)
【编辑:陈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