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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偶得营业公司工号 盗取百万话费获刑五年

2016年07月18日 09:26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 广东人谢某某在上网时发现了某通讯公司安徽分公司营业员的登录工号和密码,他进入该公司的管理系统,发现竟然可以给该公司所属手机卡号码充值资费。随后,他与其他5人一起利用这种方式,盗取百万通讯资费为千余号码充值,给该通讯公司造成实际损失20万余元。近日,庐阳区法院作出判决,判处谢某某5年有期徒刑,其他5人也分别获刑。

  偶得工号竟能登录系统

  谢某某1994年出生,无业。2014年10月初的一天,谢某某上网时发现了隶属于安徽某通讯公司营业员的登录工号和密码。同年10月15日,谢某某发现可以利用该工号登录该公司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可以直接给该公司所属手机卡号码充值资费。发现有利可图,谢某某产生盗窃通讯资费为他人充值赚取钱财的想法。他随后通过加入QQ群的方式,宣传可低价给该通讯公司手机号码充话费。马鞍山人孙某和涡阳县人王某得到该消息并确认有效后,分别同谢某某商谈以5折左右价格为二人提供的该通讯公司手机号码进行充值。

  盗百万资费为他人充值

  2014年10月16日至10月17日,孙某在马鞍山市当涂县家中通过互联网联系,将手机号码提供给谢某某,由谢某某进行充值,共同窃取通讯公司的通讯资费。当年10月17日傍晚,孙某邀约巴某、谢某、曹某一起驾车赶至芜湖市某酒店一房间。至10月19日晚,四人伙同谢某某继续实施非法充值盗窃通讯资费的行为,共计非法获取通讯资费609942元。

  孙某等人伙同谢某某非法获取资费后,将充值资费直接购买QQ币等增值服务予以消费或者充入孙某在该公司某项增值服务网上商城注册的多个账号,并将账号上金额以6.5折价格通过网上交易销售给夏某,非法获取钱款。孙某等人购买QQ币等增值服务及转卖的账户被他人用于购买商品消费共计造成该通讯公司实际损失共计121446.25元。

  王某在其涡阳县家中及宾馆中与谢某某联系后,通过将手机号码提供给谢某某充值的方式,伙同谢某某共同窃取通讯公司通讯资费386850元。王某将部分充值资费用于购买QQ币等增值服务消费,经审计评估,造成通讯公司实际损失85319.85元。据了解,6人盗取百万资费为千余号码充值。

  犯盗窃罪六人分别获刑

  2014年10月17日8时许,该通讯公司员工发现其使用的工号充值费用多出9万余元,向所在公司报告。公司逐步采取措施将涉案充值手机卡冻结,通过关联公司将尚未消费的网上商城相关账号冻结,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庐阳区法院认为,谢某某、孙某、王某、谢某、巴某、曹某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其中,谢某某参与盗窃数额206766.1元,孙某参与盗窃数额121446.25元,王某参与盗窃85319.85元,巴某、谢某、曹某参与盗窃数额69600.1元。庐阳区法院于2015年10月9日作出判决。一审宣判后,孙某、王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合肥市中院发回重审,庐阳区法院于2016年6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近日,庐阳区法院作出判决,谢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孙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另外,谢某、巴某、曹某分别被判缓刑。

【编辑:吴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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