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师刘小兵抢救落水2人牺牲 省政府评定烈士
2016年07月20日 13:54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
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20日讯(记者 董焦)7月20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自省政府网站获悉,日前,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省政府评定刘小兵同志为烈士。
刘小兵,男,汉族,1973年2月出生,苍溪县人,生前系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教师。2016年2月25日,刘小兵同志在剑阁县天一世纪广场附近清江河畔,为抢救两名落水群众,英勇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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