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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一男吹嘘能办到出租车营运资格 诈骗6人82万元

2016年07月21日 17: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南京7月21日电 (朱志庚 王妍)江苏睢宁男子自称能办理出租车营运资格,先后骗取6人82万元,潜逃外地5年多后于今年2月被抓。7月21日,据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对外公布,男子吕某被控诈骗罪,并已开庭审理。

  今年48岁的吕某介绍,2010年,他的亲戚周某自称认识一“领导”,能帮人办事。于是,吕某就提出让周某出面帮忙找“领导”办理承包出租车的名额。结果,周某真的帮他弄来一个名额。

  “我当时正在卖熟食,没时间开出租车,所以我就打算把这个机会卖给别人,当时和我同村的高某正在开出租车,我就通过高某帮忙联系了一个想开出租车的人。”吕某在接受审讯时说,这一名额他转手挣了1万多元。

  后来,又有人找到他,让他帮忙托关系承包出租车。但是,当他找到原来那个领导时,被告知已经不能办了。“我发现这个中间有骗钱的机会,当时我想把生意扩大,手上又缺钱,就又骗高某说自己能办来公户或私户的出租车,让他帮忙找人,事成后给他好处费。”吕某说,就这样,高某成了他的中间人。

  到了2010年5月份,高某介绍了一个客户,对方想办一个私户出租车。吕某不停地向高某吹嘘自己和出租公司经理非常熟悉,同时还表示要抓紧,时间拖下去就不好办了。就这样,吕某、高某和想办私户出租车的朱某一起到徐州市内某银行,先后转账给吕某31万元。吕某还为朱某提供了伪造的出租车公司的收据。当年9月份,吕某买了一辆普桑轿车交给朱某。此后,吕某便以各种借口推脱,不接朱某电话。

  接下来,吕某使用同样的手段,先是通过高某等人散布消息,寻找意欲办理的受骗人,然后向其索要办理费、好处费等费用后,部分用于购买车辆及车险交付给对方,共对6人进行了诈骗,骗取人民币82万元。每次收到钱后,吕某都会给高某8000元的好处费。对于骗来的钱,吕某说,大部分钱都被自己投资做生意了,但亏了,还有一部分被自己挥霍掉。

  2011年6月1日,段庄派出所接到高某报警称,其朋友被吕某以帮助办理出租车上户为名诈骗。事发后,吕某逃逸被网上追逃。今年2月5日,段庄派出所民警将吕某抓获。

  泉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7月20日,泉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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