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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砀山虐童案”续:女童生母被撤销监护资格

2016年07月28日 09:15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 

  中安在线讯 备受关注的“砀山虐童案”有了新进展。近日,砀山县法院对女童生父武某申请撤销生母刘某某监护人资格一案作出判决:撤销刘某对女童的监护人资格,由武某承担监护职责。

  琪琪(化名)出生于2009年1月,是武某和刘某某同居期间所生。琪琪出生后一直跟随刘某某生活。2015年8月至10月,刘某某与其男友在管教琪琪的过程中,多次殴打琪琪,至琪琪身体多处受伤。刘某某与男友还在琪琪被打烂的伤口处用撒盐水、抹辣椒等方式进行折磨。经鉴定,武某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刘某某的行为因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现正在服刑期间。

  在刘某某入刑后,琪琪跟随生父武某生活,在居住地就近入学,为了争取琪琪的监护权,武某向请求撤销刘某某的建户资格,指定自己为琪琪的监护人。

  砀山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琪琪的身心健康,不宜在担任其监护人。目前琪琪已经随武某生活,武某作为琪琪的父亲,是琪琪的法定监护人,应当对其承担监护职责。故判决撤销刘某对琪琪的监护人资格,由武某承担监护职责。(记者 黄娜娜)

【编辑:吴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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