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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坐单位车上班车祸身亡 事发20多天无人担责

2016年07月28日 13:15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 

  晋宁一间小旅馆内,11岁的男孩小瑞(化名)搀扶着妈妈坐到床边,帮她梳洗,妈妈陈留芬则泣不成声。7月3日,陈留芬的丈夫代福志坐公司车辆上班,没想到出车祸当场身亡。事发20多天,丈夫的遗体仍躺在殡仪馆里,陈留芬和家人希望公司尽快给个说法。

  一次通话竟成诀别

  “出事的前几天还通过电话,福志告诉我过几天工程就完工了。”原本欢欢喜喜等待着代福志回家的母子俩,最后却等来了噩耗。代福志,曲靖宣威市人,生前在昆玉铁路工地从事电缆槽安装和电焊工作。

  然而从7月3日开始,两天时间里代福志的电话就一直无人接听。联系不上丈夫的陈留芬转而联系他的工友,一些工友委婉地告诉她,代福志出事了,人可能已经不在了。

  陈留芬起初不敢相信。7月5日,她的弟弟连夜开车赶到昆明。从代福志工作的地方打听得知,7月3日早上,代福志和工友一起乘坐江苏艺宝莱电气公司(下称艺宝莱公司)车辆前往工地,当车辆行驶至昆玉高速昆阳余家海收费站出口几百米处时,发生单方肇事,导致代福志当场死亡。

  11岁男孩挑起家庭重担

  听着母亲的担忧,小瑞蹲在床旁边的角落里默默擦着眼泪。这个刚满11岁的男孩本该有个快乐天真的童年,但是现在,他不得不以自己瘦小的肩膀撑起家里的担子。

  9年前,陈留芬不幸得了类风湿关节炎,卧病不起。丈夫为了给她治病,四处求医,家里因此欠下了几十万元的债务。后来陈留芬逐渐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家里的经济重担就压在了丈夫一人身上。

  小瑞说,平时爸爸经常不在身边,妈妈的起居生活都是由他照顾,“5岁时,我就帮妈妈梳头、洗脸。”由于妈妈行动不方便,上厕所、倒便盆、洗尿桶、洗衣服,甚至帮妈妈打针、扎针灸他都会做。“别家的孩子上学都有爸妈接送,但小瑞一直以来都是自己一个人去上学,放学后还要到菜市场买菜带回来给我做饭。”陈留芬对小瑞既愧疚又心疼,反而是小瑞在一旁安慰着妈妈。

  公司称绝不推卸责任

  代福志的工友王维刚回忆,7月3日早上6点,代福志与其他3位工友吃完早餐后,就坐上公司的面包车前往工地。7点左右,面包车在昆玉高速路晋宁昆阳余家海收费站出口几百米处,发生单方肇事。当时车上5人,其余4人昏迷过去,代福志却当场死亡。

  “悲剧发生了近一个月,姐夫的尸体我们都没见到过,用人单位对死者家属不闻不问,无人承担责任,这让我们很难接受。”家属们说。

  艺宝莱公司负责人27日下午表示,悲剧已经发生,他们对此深表遗憾,也积极配合家属所需,并已承担了五六万元的救治、家属食宿等费用,“也希望家属们冷静,待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我们希望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是我们的责任,我们绝不推卸。”

  【律师说法】

  上下班途中受伤也算工伤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祖碧认为,代福志的死应属工伤范畴,所在单位理应承担责任。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的条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都市时报首席记者 程浩 实习生 张瑶莹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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