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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企业对抗环保督察组执法检查5人受处分

2016年08月19日 14:5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郑州8月19日专电(记者甘泉)河南平顶山市纪委日前通报6起损害生态环境典型问题。其中,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因拆迁工地扬尘污染严重、施工方粗暴对抗执法,湛河区住建局局长李自辉等5人分别被约谈或受行政警告、记过处分。

  今年7月,河南省政府第六环保公安督察组在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树脂厂)进行现场督察,发现拆迁工地存在大量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且没有严密覆盖,扬尘污染严重。督察组随即责令施工方停止作业,但施工方置之不理,且采取粗暴、恶劣方式对抗执法检查。通报表示,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余平三,技术环保处处长刘俊岐、副处长刘向阳,湛河区住建局局长李自辉、轻工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徐红旗负有监管不力责任。

  今年8月,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给予余平三行政警告处分,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刘俊岐、刘向阳行政记大过处分,湛河区政府对李自辉、徐红旗进行约谈。

  此外,通报的典型案例还包括:郑万高铁平顶山西站项目施工现场、郏县安良镇陶瓷园区和薛店镇铸造园区内的生产企业、舞钢市八台镇天悦石料厂、新城区湖滨街道井营村程平路等扬尘污染严重、监管不力,宝丰县发改委主任毕志伟、郏县环保局副局长张春强等12人受处分。鲁山县瀼河乡老西村、老东村附近养殖场粪便乱排、气味难闻,污染环境严重,鲁山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二中队队长董建民等6人受处分,其中老东村党支部书记职务被免。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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