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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员工擦伤他人爱车 公司让员工赔员工说没钱

2016年09月16日 02:22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 

  中秋节前一天,家住江北区的王女士特意把自己的爱车开到大石坝红原路一家洗车店洗车,本想着可以安心过节,却不料遇上一件糟心的事情。

  爱车被物业员工刮伤

  9月14日上午8时30分左右,王女士在江北区大石坝一家洗车店排队洗车,将车临时停放在洗车店前人行道上。为了方便其他车辆出入洗车店,她的车右侧与洗车店间隔较大。由于人行道边正在施工,车的左侧是一块隔离板,与车之间仅能通行一人。

  重庆晚报记者通过洗车店提供的监控录像看到,王女士把停好车后,下车与洗车店老板聊天。此时,一位身着绿色工作服的物业员工推着清洁车,从王女士轿车左侧经过,由于道路狭窄,加上清洁车较大,清洁车擦挂了王女士的车。事故发生后,王女士和洗车店老板发现车辆左侧有3处划痕。

  王女士说:“打电话给4s店咨询,补漆花费大约是400元。”

  公司称应该员工赔偿

  王女士立即报警。“一位交巡警到这里看了现场和监控,认定是物业员工全责。”王女士说:“这位物业员工以没钱为由拒绝赔偿,我只好打电话请物业公司负责人出面协商。”

  物业负责人到达现场,交巡警调解后,王女士决定将赔偿费用改为150元,该员工依旧拒绝赔偿。王女士想到该员工是在工作时发生擦挂,便问物业公司能否代替员工支付这150元。物业负责人告诉王女士:“这是员工的个人行为,我们没有理由承担这个责任。”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与该物业公司一位江姓值班经理取得联系。江经理表示,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他已经留下记录,会在中秋节后向相关负责人汇报。

  江经理说:“如果确实是这位员工的责任,该赔偿多少他就应该承担,如果与公司有关系,这个员工可以向上级汇报,由部门领导决定。”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冉文 见习记者 张刘峰 摄影报道

  车辆擦挂应该找谁赔

  律师提醒

  对于王女士的遭遇,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华立万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艇认为,物业公司应该担责,“公司员工上班期间致人财物(车辆)损害,全部赔偿责任应当由公司承担。”

  陈律师还提醒广大车主,车辆在不同情况下被刮伤,除了找到交巡警认定责任外,还有不同的解决办法:“如果停在车库里被划伤,首先应查明致害原因及肇事者,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找不到肇事者,应在证明车是在停车期间被划伤的前提下,以停车服务合同纠纷找车库管理人承担责任。”

  另外,陈律师说,部分停车场、车库会发布免责声明。“这类免责声明类似格式合同,都没有法律效力。”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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