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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面向公众征集网约车经营地方管理办法意见

2016年10月08日 21: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武俊杰 摄  

  中新社广州10月8日电 (蔡敏婕)广州市交通委员会8日发布广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政策文件,并征集公众意见。“新政”新增要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必须是一年内的新车。

  2016年7月,中国官方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支持新业态规范发展,自此首次明确网约车在中国的合法地位。

  当天,《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查处道路客运非法营运行为涉及私人小客车合乘认定问题的意见》等广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3份政策文件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意见稿除了对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有车身要求外,还要求车辆应该取得广州市公安部门核发的车辆行驶证,且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未满1年。

  在该办法实施之日起180日内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车龄从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日可延长为2年等。

  广州市交通部门称,本次出台的征求意见稿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保障乘客和驾驶员权益;同时,结合广州市实际,明确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并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管理责任以及网约车车辆、驾驶员准入条件和业务办理流程进行细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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