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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女子醉驾撞车后继续行驶 被人联手逼停

2016年10月14日 09:28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 

  2015年,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受理醉驾即危险驾驶刑事案件不到70件,而今年1-9月,就受理了130件,涨幅惊人。昨天,南京鼓楼法院统计出了今年以来的醉驾案件数量,并从中挑出了两起较典型的案例,提醒广大市民千万不要醉驾,记住以往那些惨痛案件带来的教训。

  通讯员 李自庆

  扬子晚报记者 罗双江

  醉驾失控翻车祸害他人四辆车

  今年4月10日晚间,南京男子叶凯与朋友一醉方休,次日早上5时许,头脑尚没完全清醒的他未携带驾驶证驾车上路,行驶至热河南路上的姜圩路路口时,脑子不做主的他一头撞上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小车,导致自己的车辆失控打滚侧翻,连碰了三辆车。事发后,叶凯主动报警,民警赶到后将其带到医院抽取血样。

  经鉴定,叶凯血样中的酒精成分为156mg/100ml,达到醉酒驾车标准。叶凯随后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近日,鼓楼区法院以叶凯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此前,叶凯还赔偿了4名受害车主2.6万余元损失。叶凯这次贪杯开车,不仅把自己整成个有罪的人,而且还付出了好多桌酒的代价,教训不可谓不深。

  女子醉驾连闯祸被人联手逼停

  不要以为醉驾都是男人的事,近年来女性醉驾也常有出现。今年3月3日凌晨3时许,30岁出头的南京女子刘芳酒后驾驶一辆小车,沿中山北路行至山西路路口附近时,与一出租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刘芳继续驾车快速前行,后被多名出租车司机联手拦停并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将刘芳带到医院抽取血样。

  经鉴定,刘芳血样中的酒精成分高达261.8mg/100ml,属于严重醉酒驾驶状态。随后刘芳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近日,鼓楼区法院以被告人刘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4个月,罚金7千元。(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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