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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渎局局长发现档案瑕疵 挽回税收损失近4000万

2016年10月18日 09:45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反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难摸排、难查办,需要每一名反渎干警“眼明心细”,才能用尽用全手头线索获得意外收获。我们办理的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原科长朱某滥用职权犯罪案件,就是眼明心细的结果。

  2014年我任反渎局局长,当年我局查办新乡县原副县长玩忽职守案,在审查涉案土地地籍档案时,通过一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无签章的瑕疵,发现了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原科长朱某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的线索。

  在土地地籍档案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很常见,但是按照规定和惯例,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应当加盖“经核对与原件相符”的签章和经办人的手章。基于多年办案的敏感性以及办理土地案件的经验,我认为该情况比较可疑,里面可能存在猫腻,遂带领办案人员调取了同期其他土地地籍档案。经查看、比对,发现同期其他土地地籍档案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均有签章。我随即又带人到工商部门调取该企业营业执照以及从成立至今的工商登记变更资料。经对比发现,土地档案中的企业营业执照系伪造的,发现该企业股东、法人在土地登记时均发生变化。后经分析认为:企业之所以伪造企业营业执照,是为了掩盖土地转让的事实,而土地经办人没有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经核对与原件相符”章不是疏忽所致,而是故意为之。

  初查工作开始时,由于本案主要涉及通过以土地股权转让的方式逃避缴纳税款的新领域,该领域的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在全国范围内鲜有先例。我带领办案干警们一方面学习土地交易所涉及税费缴纳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带队先后到郑州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地方税务总局业务部门进行咨询、了解,全面掌握相关土地交易涉及税费缴纳的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政策,又辗转至北京向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进行走访、核实和确认。经国家税务总局介绍,我们还到天津和南京学习相关土地交易类型的实例,最终准确界定了该案所涉及法律、政策的相关规定。

  2014年5月,我局对朱某涉嫌滥用职权犯罪进行立案侦查。最终,通过反渎局干警们的不懈努力,用扎实的证据证实了朱某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6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至此,本案告破,朱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这是一起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家重大税收损失的典型案件,也是河南省首例以股权转让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背后的重大渎职案件。该案的成功办理,引起了国家税务总局的重视,案件办理期间,专门下派工作组,进行工作指导和调研。同时,检察机关协助税务部门共为国家挽回税收损失近4000万元,维护了新乡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王世峰 刘立新 连丽娟 魏巍;王世峰系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检察院反渎局长)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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