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聚餐被通报 仅仅“洗冤”还不够
- 王石川
10月1日,山西屯留县纪委在县委机关刊物《新屯留》上,对屯留一中南校区部分教师聚餐饮酒问题予以通报批评,随后引起社会关注。长治市纪委研究决定,撤销屯留县纪委常委会关于对屯留一中南校区部分教师聚餐饮酒问题的处理决定,并由市纪委全面核实了解情况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10月17日长治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撤销处理决定,还了涉事教师一个公道,但此事所引发的舆论风波未必迅速平息。如果不探究背后的疑问,经此纠偏,“误判”就有可能再次发生。故此,该追问屯留县纪委为何出现败笔般的低级错误?落实八项规定,狠纠“四风”问题,本是纪检部门的一大职责,如果有公职人员不守规定,当然该处理,但是这种处理必须建立在有理有据的规章制度内,而不能随意,无论视而不见还是刻意扩大化,都是不负责任的体现。
有反思才有进步,汲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工作日饮酒确该禁止,但是屯留一中教师当时已放假,他们也不是公款消费,而是AA制。如果屯留纪委明察秋毫,厘清其中差异,而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或许就不会犯低级错误了。
对于屯留县纪委来说,固然需要吃一堑长一智,但不能因为此次“败走麦城”,就在日后的工作中放逐自己的职责。诚如此前通报所称,(当前)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漠,在制度和规矩上耍“小聪明”、打“擦边球”、玩“捉迷藏”。在这种背景中,尤其需要纪检监察部门不能当甩手掌柜,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更应该看到,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反“四风”,已成为各级纪检部门的自觉。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容易出现两类情况,一是不作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二是乱作为,无论立功心切还是为了刷“存在感”,不惜大搞激进措施,结果伤及无辜。这种情况都是极少数现象,但不能视而不见。
中纪委五次全会发布的会议通报显示,纪检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既要敢作为,又不乱作为,克服越位、缺位、错位现象,才能避免出现“教师放假后AA制聚餐”被通报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