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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用电月月被“罚款” 供电所:可重新检测

2016年10月27日 14:15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 

  □记者 钟起的

  本报讯 “我们大厦用电从6月起每个月都莫名其妙被罚款,少的1000多元,多的7000多元,这样下去,我们真的用不起电了。”昨日上午,海口高登东街高登大厦几名业主在向记者说起近几个月来的电费问题时,愁容满面。

  业主:大厦用电连续5个月被“罚款”

  高登大厦业主符先生介绍,该大厦于2003年投入使用,一共有66户,目前有60户入住。2013年原物业公司撤离时,把大厦电表过户给一名业主由其管理。今年6月,其他业主反对由个人管理,大厦的电表又暂时过户到居委会,待以后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再过户回来。当时过户到居委会时,琼山供电所要求对变压器等配电设备检测合格后才能过户。经供电部门介绍,他们联系了一家有资质的专业检测公司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

  6月份大厦收到电费账单时发现,5月被供电所奖励89元,而当月却被“罚款”1000多元。7月份,大厦收到账单时,又被“罚款”7700多元。几名业主代表到供电所咨询,并在计量技术人员的建议下,他们找了专业人员更换了电容器。大家以为这下不会被“罚款”了,可是接下来的8月又收到罚单。业主们再次咨询,之后还找专业人员更换了感应器,可9月和10月依旧被“罚款”。

  “我们大厦用电已累计被‘罚款’2万多元。”符先生说,前面几个月的罚款均由业主承担,其中业委会成员每人还垫了1000元,“目前9月和10月的电费和罚款还没有交,整个大厦面临停电。如果这样每个月被罚下去,我们60户业主也用不起电了。”

  供电所:可找有资质的公司重新检测

  琼山供电所负责人介绍,这些“罚款”其实就是“力调电费”,电费单上的“力调电费”的计费数量是根据功率因数的高低,加收总电费的百分数(即“调整率”)而定的。其中功率因数是考核用电设备用电效率的数据,如果用户的用电效率太低,就会降低电网的营运效率,所以要求用户的功率因数必须达到规定值;达不到,就收取功率因数调节费,实质上就是“罚款”。由于高登大厦用户的用电功率达不到规定值,因此才对其进行“罚款”。

  据介绍,关于大厦用户的用电功率为何突然间达不到规定值的问题,他们也曾联系了计量技术人员到现场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测。现在业主们只能再请一个第三方机构,也就是具有相关资质的电力检测公司重新进行检测。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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