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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集团又一原高管受审 涉案1100余万

2016年11月25日 09:08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继国际建筑工程部原常务副经理郑海东之后,北京六建集团公司(下称六建集团)又一原高管受审。昨天上午,因涉嫌贪污和挪用公款罪,北京六建集团公司国际建筑工程部原副经理雷鸣在市一中院受审。据了解,雷鸣涉贪案同样与六建集团2007年安哥拉项目有关。

  京华时报记者王晓飞

  指控 伙同他人套取工程款

  现年37岁的雷鸣,案发前系北京六建集团公司国际建筑工程部副经理。雷鸣表示,他是2008年年初来到北京六建集团公司工作,2009年出任国际建筑工程部的副经理。

  据检方指控,2008年12月至2012年1月间,雷鸣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国际建筑工程部常务副经理郑某(另案处理),采用虚增劳务费手段从该公司海外项目中套取工程款,后存入其个人银行卡。雷鸣在明知郑某支取账外资金用于个人消费的情况下,仍应其要求,陆续多次通过转账或取现方式支付给郑某共计500余万元。

  2009年2月,雷鸣利用职务便利,违反北京六建集团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在郑某未签字审批的情况下,使用违规签订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从公司财务账上套取350万元,用于为王某个人购买水泥。同年7月,雷某使用抬头为“北京六建集团公司”的水泥发票将该笔350万元予以平账,非法据为己有。

  此外,2009年3月至5月期间,雷鸣利用职务便利,伙同郑某帮助王某向安哥拉运送水泥销售,挪用其保管的账外资金为王某个人水泥垫付部分海运费及港杂费,共计160余万元。

  检方认为,雷鸣在伙同郑某共同贪污公款的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庭审 声称初衷为支付工人工资

  雷鸣当庭表示,对部分指控持有异议。“我以为套取公款是领导负责,当时没想到我会违法犯罪。”雷鸣说。

  记者了解到,雷鸣涉案仍与六建集团2007年安哥拉项目有关。

  据雷鸣供述,安哥拉项目部于2007年成立,2008年6月开工,2009年年底竣工。安哥拉工地的民工是由六建集团聘请外包劳务公司雇用的,其间由于经常被拖欠工资,安哥拉现场的民工开始罢工,并要求解除与外包公司的劳务合同,与六建集团签合同。为了解决民工的问题,建筑部套取了工程款,用于支付工人工资以及工伤赔偿。

  受套取工程款的启发,雷鸣等人又套取了900余万劳务费,用于个人使用,并应其经理郑某要求,用于郑某购买青铜器、为其前妻支付个人购房等。

  据本报此前报道,北京六建集团公司国际建筑工程部原常务副经理郑海东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副经理雷鸣、财务总监田某(另案处理)虚增劳务费套取工程款,并从中获利597万余元。此外,郑海东还挪用该部门账外资金160余万元。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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