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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文物没人看管 5人“绑”走大型石雕卖数万元

2016年11月29日 15:20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文物是文明的载体,也是不可再生资源。较之博物馆内珍藏完好的文物,一些散落荒野的田野文物因缺乏看护,近年来频频被不法分子窃取或毁损。日前,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就审查了一起田野文物盗窃案,嫌疑人马大志被该院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5人结伙“绑”走大型石雕

  2011年10月,常州警方接到报案称,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一间祠堂外的盘陀石不见了。警方经过调查,很快锁定了以马大志为首的5人盗窃团伙。

  2011年9月的一天,马大志与一个做石雕生意的朋友喝酒聊天时听说,一些丢在荒郊野岭、无人问津的石雕竟然身价不菲,在市场上也很抢手。一心想发大财的马大志一下子“茅塞顿开”,于是联络了4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共商盗窃之策。

  经过一番谋划,马大志一伙人开始行动。马大志亲自踩点,很快在泰兴市天星镇村头的一棵古银杏树下发现了一对石孔。四处打探之后,发现这对石孔无人看管,马大志便召集另外4人,待夜深人静之时,驾驶电动三轮摩托车,用准备好的绳索、撬杠等工具,合力把这对石孔“绑”走了。

  有了第一次的“成功经验”,马大志等人的胆子越来越大,先后4次在宜兴市丁蜀镇、武进区横林镇等地的郊区荒野,盗窃古人石像、门墩石、盘陀石、石孔等,销赃得款共计6.68万元。

  被盗石雕竟为三级文物

  今年夏天,马大志等5人陆续被抓捕归案。令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那些被盗窃的石雕,看似散落荒野、无人问津,经鉴定后竟然全部是受保护的国家三级保护文物。得知这一结果,马大志等人悔不当初。

  据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此案中的被窃文物是田野文物,属于文物的一种,多指分布于民间和荒僻地区的各种文物形式,如残破的古墓葬、古建筑遗迹,荒野石雕、碑刻等。不同于博物馆内的藏品,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对田野文物大都认识不清、界定不明,在数量上也难有明确统计,加之田野文物大多处于露天状态,难以集中,因此,对田野文物很难做到专业管理和维护,在摸排监管上也十分匮乏。

  “近两年,那些散落在市井郊外、民间街头的田野文物频频被窃贼盯上,由于无人看管,被盗后经常无人发现也无人报案,这种状况令人担忧。”办案检察官表示。

  看护田野文物难在哪儿

  面对这些散见于各处,数量庞大而又形式多样的田野文物,想要进行统一有效的管护绝非易事。

  据了解,2010年,国家文物局专门下发《关于加强田野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对田野文物的管理和保护。一些地方由于技防、人防措施有限,为最大限度防止文物被盗现象发生,会尽量将田野文物搬离所在位置,找地方集中存放保管,这一举措可谓煞费苦心。然而,从保护田野文物的角度而言,这些石刻雕像头首方位、底座摆放位置、规模大小以及雕刻线条的每一处细节都是有一定历史文化内涵的,具有唯一性和不可复制性,轻易挪移难免有破坏的危险。

  针对田野文物保护的现状,办案检察官结合此案提出四点建议:一是提高对田野文物的重视程度,成立专门的保护小组,加强日常看护和管理;二是对盗窃或破坏田野文物的不法分子加大惩处力度;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对此类案件公开审判,通过以案释法,让文保意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四是充分利用田野文物,深入挖掘其内含价值,以提升社会公众对田野文物的保护意识,激发社会力量保护田野文物。(陈文超)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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