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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成立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 30天内可无理由退货

2016年11月30日 15: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 中新社发 刘冉阳 摄  

  中新网11月30日电 据国家旅游局网站消息,11月30日,云南省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揭牌,向社会公布旅游购物退货投诉受理电话400-0060-822,推动实行旅游购物30天内无理由退货,每周在主要媒体上公示退货未处理结果,对不退货或退货不及时的旅游购物企业予以曝光。这是国家旅游局推动云南整治“不合理低价游”的一项重要治本举措。

  近期国家旅游局对云南“不合理低价游”开展专项督查,通过梳理投诉线索问题发现,云南旅游投诉逾85%由“不合理低价游”和诱导强迫购物引发,逾70%为旅游购物退货诉求,要求云南把规范旅游购物作为整治“不合理低价游”的重点环节,加快建立旅游购物长效监管机制。根据国家旅游局要求,云南省旅游主管部门组织云南省旅游商会成立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建立旅游购物退货“快处快赔”机制,公开、快速、有效办理旅游购物退货投诉。这一举措有利于游客在云南被诱导、欺骗购物情况下,对已购旅游商品进行无理由快捷退货;有利于遏制云南旅行社“零负团费”恶性竞争和旅游购物企业“高定价、高回扣”等行为。

  国家旅游局提醒广大游客,出门旅游要谨防“不合理低价游”的“价格陷阱”;要警惕购物场所虚假宣传,诱导或欺骗消费等“购物陷阱”;要注意保留旅游合同、付款收据、购物发票等凭证,不与旅行社签“虚假合同”、“阴阳合同”,旅游购物时要索取与购物企业同名的发票。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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