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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一教师因猥亵4名未成年女生 获刑4年8个月

2016年12月02日 15: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邢台12月2日电 (张鹏翔 李铁锤 赵增强)河北省邢台县人民法院2日透露,邢台县教师刘某因多次对4名未满9周岁的女学生实施猥亵,11月30日被判处猥亵儿童罪,有期徒刑4年8个月。

  据介绍,自2015年9月到2016年3月,被告人刘某多次将他所带的一年级女学生蒙蒙(化名,8岁)、欣欣(化名,9岁)、小小(化名,7岁)、依依(化名,7岁)等分别叫到办公室,以做错题需要受到惩罚为由进行猥亵。今年3月18日,蒙蒙的母亲获悉此事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邢台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无视国家法律,对多名未满14周岁女童进行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依法予以惩罚。被告人身为教师,本应成为学生最为信赖和尊敬的人,而其不但没有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反而利用工作之便对班内学生进行猥亵,给受害人的身心健康带来一定的伤害,同时也给整个教师群体的形象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综合上述情况,11月30日,邢台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宣判,判处被告人刘某猥亵儿童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8个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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