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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坟爷”获刑4年后再因涉骗巨额贷款被立案侦查

2016年12月21日 19: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索有为 摄
资料图。索有为 摄

  中新网广州12月21日电 (记者 索有为)记者21日获悉,备受舆论关注的广东“坟爷”在11月获刑四年后,又因涉嫌骗取巨额贷款日前被警方立案侦查。

  林耀昌原为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人大代表,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墓负责人,此前被指控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被坊间和媒体称为“坟爷”,备受舆论关注。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11月17日作出终审判决:林耀昌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实名举报“坟爷”的中共党员林键国21日向媒体展示了汕尾市公安局出具的告知书,告知书称,该局经侦支队已对林耀昌等人涉嫌骗取贷款立案侦查。

  林键国称,当年举报“坟爷”林耀昌,包括其涉嫌非法占用农地、行贿、2010年6.29和10.11两起挖掘祖坟、打砸祠堂打击报复案以及系列贷款诈骗案等。其中,2012年10月开始,“坟爷”涉嫌贷款诈骗案线索,经有关部门交办陆丰及汕尾警方后,2015年7月,以举报人不是“报案主体”没有权利举报、以主体陆丰市农信社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等为由不予立案。

  早在2014年8月,陆丰农信社起诉林耀昌欠贷2800万元一案在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林耀昌认同了2800万元的借款事实,对证据也没有异议。

  据了解,广东省银监局2016年6月要求广东省农信社及时向警方移送犯罪线索,广东省农信社两个月后将“坟爷”林耀昌骗贷犯罪线索移交给陆丰警方无果后,广东省农信社在10月交办汕尾市农信社、陆丰市农信社第二次移送报案“坟爷”林耀昌涉嫌骗贷犯罪线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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