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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刀抢手机后上网得知算抢劫 还手机仍获刑

2016年12月22日 15:35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29岁的孙新炜是山东昌邑人,初中毕业后回家务农,一年前到附近一家制药厂打工。文化程度不高,又没有技术,在厂里只能干些零活,因此收入微薄。因为没钱,甭说买房子,他连像样一点的手机都买不起,眼看快到而立之年,也一直没有姑娘肯和他谈对象。看到同龄的伙伴手持高档手机,带着女朋友谈情说爱,他既自卑又嫉妒。

  2016年9月30日下午,孙新炜休班。他感到百无聊赖,一人躲在家里看电视,电视剧中一个抢劫镜头让他头脑发起热来,何不也出去抢部手机用用?晚饭后,他从家里带上一把剔骨刀出门了。

  搜寻一段时间后,他选择了行人相对稀少的西环路,并很快发现了目标:一个30岁左右的妇女,戴着耳机,正沿着路边的人行道跑步锻炼。

  他慢慢地接近这个妇女。发现四周无人,他掏出刀子,截住妇女,威逼其拿出手机。得手后,他迅速逃离。

  回家后,他看到抢来的手机果然高端大气,暗中窃喜。然而,他没有高兴多长时间,头脑就冷静了下来。他要上网查查,因为他不能确定自己这个行为的后果。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他查到了自己这种行为是抢劫。

  孙新炜吓出一身冷汗。思虑再三,他决定把手机还给人家。他设法通过电话联系到了被害妇女,说明了自己的想法,双方约好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没想到,见面时,他等来的不是那名被害人,而是警察。

  经昌邑市检察院提起公诉,12月9日,孙新炜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徐波 沈晓燕)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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