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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邀请吃饭唱歌 县财政局干部没下班就去被免职

2016年12月29日 10:3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这是我忘却初心、忘记党员身份而惹的祸,错误地认为与老板吃饭娱乐只是一种情感交流,殊不知自己已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触犯了纪律红线。”这是江西省兴国县财政局基建股副股长黄晓在检讨书中的反思。日前,该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黄晓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免去其基建股副股长职务,并通报全县。

  今年8月25日晚10点,兴国县纪委接到电话举报,反映县财政局干部黄晓接受某商人邀请在一歌舞厅唱歌娱乐。随后,县纪委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经调查核实,8月25日下午4点左右,黄晓接到有工作交往的某商人电话,邀请其赴某农庄吃晚饭。随后黄晓在尚未到下班时间便欣然前往,并在吃过晚饭后又接受另一商人的邀请到一歌舞厅唱歌娱乐。吃饭消费共计180元,唱歌娱乐消费共计5500元。(钟盛明)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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