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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县法院拍卖玩具枪 回应:未达枪支认定标准

2017年01月05日 13:50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 

  □记者何正权李鑫通讯员姜烽烜文

  本报信阳讯 信阳市新县法院在2016年10月30日和12月28日,分两次拍卖了25支玩具枪,包括“反恐狙击枪”、“穿越火线SVD模型枪”等物品,连日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大河报记者昨日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新县法院将两批拍卖的枪支样品送交公安机关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玩具枪枪口比动能为0.9焦耳/平方厘米,未达到枪支认定标准。

  2016年的两次司法拍卖中,新县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显示,这些玩具枪除了“CYMA-P.661B模型枪”的起拍价为30元一支,其余的玩具枪起拍价均为15元一支。上述两场拍卖均已结束,成交价最高的为一支“穿越火线M2015-3模型枪”,起拍价15元,最终以205元成交。

  拍卖标的照片显示,部分模型枪外包装上标有“适合年龄18岁以上”、“使用6mmBB弹”、“请勿对准人或动物射击”等字样。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新县法院拍卖的两批玩具枪,原是一家被强制执行的超市的货品。

  2010年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新县法院所拍卖的玩具枪是否达到枪支的认定标准,是网友质疑的焦点。

  记者昨日下午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新县法院将玩具枪送往信阳市公安局进行检测。昨日下午,信阳市公安局出具检测结果:这批玩具枪枪口比动能为0.9焦耳/平方厘米,未达到枪支认定标准。

  新闻链接

  天津一妇女摆射击摊被判刑

  2016年12月27日,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天津51岁的赵春华有期徒刑3年6个月。此前,赵春华因在街头摆了一个射击摊打气球而被警方抓获。警方在赵春华的摊位上查获枪形物9支及相关枪支配件、塑料弹,其中6支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此事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新县法院已经结束的两次玩具枪的司法拍卖也因此走进公众视线。

  名词解释

  枪口比动能

  据了解,“枪口比动能”是指弹丸出膛后、在枪口附近位置时具有的动能与弹丸横截面积的比值。由公安部发布、2008年3月1日实施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规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非制式枪支致伤力判据为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2010年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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