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深圳机场附近发现不明升空物 多个航班受影响

2017年02月03日 22: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深圳2月3日电(陈文 王珂)深圳机场3日发布消息称,3日下午3时左右,深圳机场附近发现不明升空物飞行,期间机场部分进出港航班运行短时受到一定影响,警方正在对此作进一步调查。

  据了解,当日下午3时左右,深圳机场有3个航班机组报告在起飞及落地过程中发现不明升空物,对飞行安全造成一定隐患。接报后,空管部门紧急采取措施,调整进出港航班间隔的同时,指挥空中飞机避让,期间,机场多个出港航班受此影响出现不同程度延误。

  据悉,目前警方正在对该事件作进一步调查,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当无人机等升空物体与民航航班撞击,或吸入发动机的时候,可能会产生机毁人亡的后果。使用无人飞行器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放飞。”深圳机场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机场净空保护区是机场跑道两端各20公里,两侧各10公里的矩形区域。涉及宝安、南山及福田部分地区,尤其是离机场较近的新安、西乡、沙井、福永等是重点区域。

  据悉,《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规定,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情节严重的,将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2017年1月16日,公安部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在第四十六条特别增加规定称,违反国家规定,在低空飞行无人机、动力伞、三角翼等通用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深圳机场提醒市民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切勿在机场周边放飞无人机、孔明灯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升空物体,共同维护机场净空的运行环境,确保航空器运行安全。(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